7.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安全制度不完善,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的;
8.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
9.管理机构不健全,监督检查不到位,安全许可制度执行不严格的;
10.安全隐患治理不到位的。
(三)宣传教育行动。着力开展以下宣传教育活动:
1.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增强安全法制意识;2.宣传安全发展的理念,推进安全文化建设;
3.宣传推广安全生产工作的典型经验和做法,推进安全生
产示范企业建设;
4.完善安全生产信息发布制度,公布生产安全事故企业“黑名单”、事故查处情况,加强安全生产舆论监督;
5.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等宣传教育活动;
6.加强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抓好新进人员安全教育工作,强化全员安全技能培训。
三、时间进度
“三项行动”的推进,要贯穿各单位全年安全生产工作始终,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有计划、有步骤、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
(一)制订方案,自查自纠(2009年6月10日前)。各区县(自治县)、北部新区危险化学品、液化石油气经营储存行业主管部门按照本方案要求,在同级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结合实际,制订本地区危险化学品、液化石油气经营储存单位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工作方案并及时动员部署,传达到乡镇(街道)和从业单位;要按照推进“三项行动”的要求,抓好组织发动工作,提高思想认识,认真开展自查自纠,针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制订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严防事故发生。
(二)督促检查,全面推进(2009年6-9月)。
1.结合危险化学品、液化石油气经营储存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各区县(自治县)、北部新区危险化学品、液化石油气经营储存行业主管部门对存在的非法违法行为,落实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组织有关部门联合执法,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
2.落实汛期防洪、防透水、防坍塌、防泥石流、防雷电等措施,严密防范因暴雨、洪水等自然灾害引发安全事故。
3.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月”等宣传活动,进一步抓好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各项任务措施的宣传贯彻落实;加强岗前培训,推进职业安全教育,提高广大从业人员安全素质。
4.各区县(自治县)、北部新区危险化学品、液化石油气经营储存行业主管部门要在9月份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为建国60周年创造安全稳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