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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商业委员会关于作好防灾应对工作的通知

重庆市商业委员会关于作好防灾应对工作的通知
(渝商委发〔2009〕103号)


各区县(自治县)商贸流通主管部门、北部新区商务局,石柱县安监局、垫江县经委:
  近日,我市各地出现大范围强降水天气过程,此次降水天气过程强度大,范围广,导致安全隐患增多。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作好防灾应对工作的重要部署精神,请你们作好安全防范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要迅速对辖区内的危险化学品、液化石油气经营储存单位、民爆生产销售企业开展安全排查,及时发现安全隐患。排查工作中发现的隐患要及时采取切实可行、安全可靠的防范措施,并及时向当地政府报告。同时要会同有关部门督促从业单位加强生产现场、经营储存设施附近地质灾害隐患区的监测工作。
  二、发现构成人员威胁的安全隐患,要及时组织受威胁人员转移避让,及时关闭生产经营场所,转移危险物资。要向生产经营人员和群众宣传防范知识,提高防范应对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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