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各单位要按照市委、市政府淮发〔2009〕23号文件要求,继续推进和完善“两集中、两到位”工作,切实做到审批服务科人员到位、审批服务项目进中心到位、工作人员定岗定责、授权到位,做好人员的整合和各项审批流程梳理工作,做好前后方之间,新老人员之间的业务衔接工作,确保“两集中、两到位”工作按时按要求顺利推进到位。
3.各单位要抓好窗口管理,按照新的工作机制,再造审批流程,精简审批环节,压缩审批时限,公开、透明办事,力求行政效能最大化,为淮南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
附件:首批实施“两集中、两到位”单位检查验收评分表
二○○九年八月七日
附件:
首批实施“两集中、两到位”单位检查验收评分表
检查验收内容
| 检查验收项目
| 分值
| 检查验收标准
| 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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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行政审批职能归并是否到位
(15分)
| 1、行政审批服务科设置情况
| 5分
| 对照各单位方案批复,按23号文独立或合署设置要求,符合得5分,不符合不得分(参照执行单位以本单位制定的方案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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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审批服务科审批职责调整情况
| 5分
| 行政审批职责全部调整到行政审批科,且相关科室职能相应调整到位的单位得5分,其他视情况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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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行政审批服务科审批项目设置情况,有无漏报、瞒报项目
| 5分
| 对照政府新公布的项目目录,项目设置完整得5分,有瞒报、漏报的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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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行政审批科长及工作人员向中心集中是否到位
(30分)
| 1、窗口工作人员配备情况,看是否是业务骨干或后备人员,有无工勤人员
| 10分
| 查看窗口人员报送表,人员是来自业务科室,是从事审批业务骨干或后备干部得5分,其他情况酌情扣分,配备有工勤人员的单位不得分
| |
2、行政审批服务科长出勤情况
| 10分
| 行政审批服务科科长窗口出勤率大于(等于)90%得10分,大于(等于)75%小于95%得6分,小于75%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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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窗口人员定岗、定责情况
| 5分
| 窗口工作人员定岗、定责到位得5分,其他情况酌情扣分,没有明确分工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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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查窗口人员党团关系调转情况
| 5分
| 全部调转到位得5分,部分调转或全部不调转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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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行政审批项目进中心办理、在中心办结是否到位
(25分)
| 1、项目审批流程设置情况
| 8分
| 项目有审批流程图,项目受理、审核、审批环节(会审、会签、检验、检测、专家论证等环节除外)集中在审批科得8分,其他情况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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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审批项目环节精减、时限压缩情况
| 5分
| 审批项目进驻窗口后,通过对比审批环节精减、时限压缩30%以上得5分,其他情况酌情扣分,没有精减压缩的单位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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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审批项目办理所需填报的相关材料(表格、申请等)配备情况
| 4分
| 窗口配备齐全得4分,部分配备得2分,没有配备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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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审批项目名称、申报材料、审批程序、审批时限、设立依据、收费标准“六公开”文字材料制定情况
| 4分
| 全部项目“六公开”材料制定齐全得4分,部分制定得2分,没有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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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窗口规范办件情况
| 4分
| 窗口办件开具受理通知单,办件材料存档规范得4分,其他情况酌情扣分,不开具受理通知单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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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窗口单位向审批科长授权是否到位
(20分)
| 1、行政审批科长授权情况
| 10分
| 单位对行政审批科长颁发授权证书,对所有事项有明确审批授权得10分,其他情况酌情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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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行政审批服务科科长任命文件
| 5分
| 单位党委、党组对行政审批科长有正式任命文件得5分,没有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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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审批项目各审批环节、审批时限、责任人确定情况
| 5分
| 查看项目审批流程图,审批项目各审批环节、审批时限、责任人明确得5分,其他情况酌情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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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确需后方科室配合工作的,其快捷高效的联动机制是否到位
(10分)
| 1、单位制定窗口与后方联动制度或规定
| 4分
| 行政审批服务科对审批项目流转环节进行组织调度和督办的授权情况,有授权得4分,没有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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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窗口领导分管情况
| 3分
| 明确有领导分管得3分,没有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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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窗口办公服务设施(电脑、打印机、电话、专业网络等)配备情况
| 3分
| 配备齐全得3分,其他情况酌情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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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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