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首批实施两集中两到位单位进行检查验收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行行政审批服务“两集中、两到位”工作的实施意见》(淮发〔2009〕23号文)的精神,市“两集中、两到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对首批实施的18家单位进行检查验收,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检查验收内容
检查验收的主要内容有以下五个方面:
1.行政审批职能归并是否到位;
2.行政审批科长及工作人员向政务中心集中是否到位,行政审批科长是否在窗口一线服务;
3.行政审批项目进中心办理、在中心办结是否到位;
4.窗口单位向审批科长授权是否到位;
5.确需后方科室配合的,其快捷高效的联动机制是否到位。
检查验收评分标准见附件。
二、检查验收方式
检查验收工作分窗口单位自查,领导小组办公室集中检查验收两个部分。
1.窗口单位自查。自收到通知起,各窗口单位对照检查验收标准,自查评分,写出自查报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2.领导小组办公室抽调专门人员开展督查和暗访:查看窗口现场、查看存档材料、查看办件网上监察记录,然后集中对照检查验收评分标准对各单位进行测评打分。
3.测评总分为100分,得分在80分(含)以上为优秀单位,得分在60分(含)至80分之间的为合格单位,60分以下为不合格单位。
三、检查验收时间
各窗口单位自查工作于8月20日前结束,并上报自查报告。领导小组办公室于8月21日起开展集中检查验收工作,对各单位工作情况进行测评打分。
四、检查验收结果运用
检查验收工作结束后,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检查验收结果进行公开通报,对优秀单位进行表彰,不合格的单位除要求限期整改外,还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并在年度政风评议和目标考核中实行一票否决。
五、检查验收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检查验收工作,对照检查验收标准进行认真自查,对不符合要求的地方及时做出整改,同时按照检查验收标准的要求,及时报送检查验收依据等材料,积极配合做好集中检查验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