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自贡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意见
(自府办发〔2009〕22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
为建立和完善政府、企业、个人信用体系,规范经济秩序,优化发展环境,构建和谐社会,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根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7〕17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纲要(2008-2012年)的通知》(川办发〔2008〕56号)精神,现结合实际,提出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
一、提高认识,加快推进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近年来,我市在营造诚实守信环境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恶意拖欠和逃废银行债务、逃骗偷税、商业欺诈、制假售假等现象仍然存在。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对于惩戒失信行为,提高全社会诚信度,防范和化解信用风险,促进经济社会稳定发展,维护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保护市场主体权益,推进政府更好地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各区县政府、市级各有关部门要提高认识,把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部门工作目标,加强组织领导,统一思想、明确任务、加强协作,确保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顺利进行。
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为统领,以形成道德为支撑、产权为基础、市场为导向、法律为保障的现代社会信用制度为目标,坚持“统筹规划、有序推进,政府推动、市场运作,完善法规、严格监管,有序开放、维护安全”的原则,推进行业信用建设,加强征信体系建设,培育信用服务市场,不断提高社会信用水平。力争用5年时间建立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基本框架和运行机制,逐步建成全市统一、规范和高效的企业和个人征信体系,实现信用市场需求较为活跃,信用激励机制较为完善,政府公信力得到显著增强,企业的信用意识和信用管理水平普遍提高,个人的经济、社会活动的信用规则得到基本遵循,农村信用环境得到较好改善,信用监管、服务得到规范发展,诚实守信成为社会风尚,社会信用环境优良的目标,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软实力显著提升。
三、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主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