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改革化肥价格形成机制文件的通知
(云发改价格〔2009〕219号)
各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局,云天化集团公司、云南煤化集团公司、云南农业生产资料股份有限公司:
现将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关于改革化肥价格形成机制的通知》(发改价格〔2009〕268号)转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同时,取消云发改价格〔2006〕250号和云发改价格〔2008〕189号及云发改电〔2008〕13号文件中规定的我省主要化肥品种出厂价格控制水平、化肥批零差率的管理及已放开的化肥出厂价格实行的提价申报、调价备案、最高限价等各项临时价格干预措施。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及时清理取消地方出台的化肥价格临时干预措施,加强对化肥市场价格的监测和监督检查。严肃查处经营假冒伪劣化肥、掺杂使假等不正当竞争和坑农害农行为,保护广大农民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