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物价局关于切实加强市场价格监管确保市场价格基本稳定的通知
(湘价传电〔2009〕58号 二○○九年九月四日)
各市、州物价局: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出通知,要求各地价格主管部门切实加强价格监管,努力稳定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保障群众基本生活需要,为新中国成立六十周年庆典营造和谐稳定的价格环境。根据我省经济价格形势,现就贯彻落实国家发改委文件精神及加强国庆、中秋节日期间市场价格监管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正确把握当前价格形势
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去年下半年以来,我省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和部分重要商品价格持续走低。今年1-7月份累计,居民消费价格、工业品出厂价格、原材料燃料动力购进价格分别下降0.8%、7.1%、8.4%。价格总水平下降为调整经济结构、推进各项改革提供了较为宽松的价格环境。各地利用价格总水平回落的有利时机,积极稳妥地推进资源环境价格改革,大力开展价格公共服务工作,强化民生价格监管,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对恢复市场信心、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发挥了积极作用。近一段时期,受美元贬值、国际市场大宗商品价格反弹,以及国内扩大投资、实行收储等多种因素影响,粳米、奶粉、白酒等一些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商品价格出现上涨苗头,部分实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商品价格也有所上调。
当前,我省社会总供给与总需求基本平衡,粮食储备充足,消费品市场竞争充分,保持价格稳定具有雄厚的物质基础,当前价格总水平不会出现全面、持续、大幅上涨。但也不能排除近期部分商品价格的恢复性上涨现象,与信贷高速增长、股市房市迅速回升等因素相互叠加,导致社会通胀预期不断增强的可能性。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正确分析当前价格形势,时刻关注重要商品价格动态,继续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价格集中上涨影响群众生活。
二、扎实抓好稳定价格工作
下个月,我们将迎来建国六十周年大庆及中秋两大节日,稳定市场价格的意义尤为重要,全省价格部门要结合工作职能和实际情况,把稳定价格工作作为这一段时期的重要工作来抓。
1、提高价格调控预见性。各地要加强价格监测,密切关注重要商品生产、销售、库存的变化,认真做好粮、油、肉、菜、气、药品等100种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商品和服务价格及钢材、水泥、石油、化肥、农药等工农业生产资料价格的监测分析,密切关注大宗进出口商品的价格动态,对有可能引发市场价格异常波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预警。居民生活必需品等重要商品和服务一旦出现或可能出现价格异常波动,要迅速向同级政府报告,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保持价格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