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实施时间:2009年起
三、加强对城市生态建设、山南新区建设、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工作
1.主要内容:淮南市围绕城市生态建设、山南新区建设、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做好有关项目的立项申报工作,利用好财政专项资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协助淮南市申报中央扩大内需投资项目,指导实施日元贷款项目,总结推广山南新区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经验。
2.责任单位:淮南市建委、公用事业局、市容管理局,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综合计划处、城建处
3.责任人:范德喜、庞胜、马永陆、曹发义、刘梅生
4.实施时间:2009年起
四、推进小城镇建设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工作
(一)加快村镇规划编制
1.主要内容:淮南市按照城乡统筹的原则,修编完善小城镇总体规划,抓紧编制小城镇控制性详细规划,对中心镇区重要地块的建设和开发,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加快村庄规划编制进度。建设厅对凤台县、毛集实验区完成划定区域内村庄规划编制进行指导,加大对淮南市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的技术支持力度。
2.责任单位:淮南市建委、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村镇处
3.责任人:范德喜、宋直刚
4.实施时间:2009年-2012年
(二)完善基础设施建设
1.主要内容:淮南市加强小城镇道路、供水、排水、绿化等设施建设,以示范镇和中心镇为重点,按照“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模式,加强环卫基础设施建设,探索村镇生活污水处理途径和办法,鼓励建设符合当地实际的污水处理设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进一步加大对淮南市村镇建设项目的支持力度。
2.责任单位:淮南市建委、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村镇处
3.责任人:范德喜、宋直刚
4.实施时间:2009年-2012年
(三)加强村镇建设管理
1.主要内容:淮南市进一步规范村民建房规划管理。在村庄规划区内进行住宅建设的,按照法定程序领取《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加强对农民住宅建设的技术服务,健全农村垃圾清运和处理机制,逐步建立农村环境卫生管理规章制度,提高农村环境卫生总体水平,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加强对淮南市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