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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市厅工作会商协议落实工作的通知

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市厅工作会商协议落实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市政府与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签订了《工作会商协议》。为贯彻落实好协议所确定的协商事项,根据安排,市政府近期将与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举行第一次会商委员会会议。请各责任单位根据《淮南市人民政府、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工作会商协议实施方案》与厅有关处室对接,于8月15日前将会议材料报市厅会商秘书处。

  特此通知。

  附件:《淮南市人民政府、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工作会商协议实施方案》

  二〇〇九年八月五日

  附件
  淮南市人民政府、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会商协议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淮南市人民政府、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会商协议》所确定的协商事项,现就有关工作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推动淮南融入合肥经济圈,支持合淮同城化发展战略

  1.主要内容:淮南市城市规划局做好有关规划编制的基础性工作,会同合肥市规划局做好《合淮同城化总体规划》的编制和报批工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做好有关指导与协调工作,积极支持淮南市列入《合肥经济圈城镇体系规划》范围。

  2.责任单位:淮南市城市规划局、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城乡规划处

  3.责任人:成祖德、刘少为

  4.完成时间:2009年底

  二、加快对城乡规划编制、报批和管理工作的指导

  1.主要内容:淮南市积极推动《淮南市城矿乡一体化规划》及《淮南市城市综合防灾规划》的编制工作,进一步做好《淮南市城市总体规划(2005---2020)》的报批工作,尽快提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组织部际联席会审查;加快风景名胜区规划编制审批工作,完成《八公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淮南片区)和《上窑山风景区总体规划》的编制和报批。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对相关规划编制给予技术指导,并积极协助做好有关规划审批工作。

  2.责任单位:淮南市城市规划局,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城乡规划处、城建处(风景办)

  3.责 任 人:成祖德、刘少为、刘梅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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