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建设厅关于认真做好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及扩权试点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今年以来,受国际国内经济形势影响,建设项目垫资施工和拖欠工程款现象有所增加,特别是恶意拖欠现象有所抬头,给及时支付农民工工资带来很大隐患。国庆将至,又时值建国60周年大庆,维稳工作尤为突出和重要。为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消除不稳定因素,现就做好建设领域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做好建设领域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受金融危机影响,我国经济受到不同程度的冲击和影响,与国民经济关联度高的建筑业形势也不容乐观。加之灾后重建和扩大内需投资建设项目量大面广,对建筑市场的监管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预防和解决拖欠问题难度明显加大。近段时期以来,有的工程项目出现了资金困难,有的项目由于现场管理混乱引发工资拖欠甚至欠薪逃匿行为,拖欠工程款和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又日趋显现,严重影响到了社会和谐稳定和行业平稳发展。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务必要高度重视,要站在“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政治高度,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把做好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任务,切实采取有效措施,保持社会稳定。
二、全面开展排查,严厉查处拖欠行为
各地要立即组织力量对本地区内工程项目的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支付及劳务用工情况进行排查。对存在拖欠问题的工程项目要建立监管档案,并采取措施,督导资金到位解决。对检查中发现存在拖欠工程款的建设项目,属于政府工程的,要督促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采取积极措施,确保工程款及时支付;属于房地产和社会其他投资项目的,责成双方严格履行合同约定,存在矛盾纠纷的,要引导通过正当合法途径予以解决。对发现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要按照“用工单位负直接责任,总承包企业全面负责”的原则,及时采取措施予以妥善解决,确保在国庆前按合同或约定全额支付被拖欠的农民工工资。各地在检查过程中,要彻底清查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拖欠单位在建设过程中违法转包分包、挂靠等市场非法行为,对有违法行为的企业和个人一律依法严处,要运用经济的、法律的、行政的手段,切实解决好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