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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全面推进全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意见


  各地、各部门要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抓紧配齐配好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管理队伍和执法队伍,认真解决乡镇规划、建设和管理和行政执法“无机构、无人员、无经费”问题,并注重运行机制建设,明确执法主体地位,努力提高管理队伍素质和执法队伍水平,对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实行职能化管理和依法管理。省人事厅要牵头协调省级有关部门尽快提出加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专业化技术队伍的实施意见,积极推进执业资格制度,逐步完善准入与执行管理、实施技能培训和继续教育,不断提高专业技术队伍的工作质量和水平。省建设厅、各级地方政府要加快城镇保洁管理监督与日常保洁维护职能分离的改革步伐,2009年内,全省县及县以上城市都应采取聘用专业保洁公司等形式,建立起市场化的日常保洁维护队伍。同时,各地要建立经费保障机制,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行政、事业经费和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确保治理工作队伍正常开展工作。

  各地、各部门要加大宣传引导力度,营造推进治理工作的良好舆论氛围。各级新闻媒体要同频发声,设专题、辟专栏,多版面、多时段、多频道宣传城乡环境治理工作意义、目标和内容及先进典型事例,形成强大的舆论合力,广泛发动群众。各地、各部门要利用宣传标牌、版报橱窗、手机短信以及车站、收费站、公交站亭、港口码头、旅游景点、商场、广场、公园、社区等公共场所的固定宣传设施,开展对治理工作的社会宣传。要把宣传工作深入到社区、村组、家庭,通过组织讨论会、宣讲会、知识问答、文艺演出等形式,进行多层次、全方面宣传,激发全民支持参与城乡环境治理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各地、各部门要注重治理工作推进机制的建设,以汇报会、阶段性小结会和现场推进会等形式,了解进展、交流经验、推广典型、推动工作。省治理办要及时了解各地、各部门的工作情况,指导治理工作深入推进。

  要把群众监督、媒体监督与行政监督有机结合起来。各地、各部门立即着手构建全方位、多层次动态督导机制工作,在8月底前,各市(州)、县(市、区)、省直有关部门都应设立起公开举报电话,并采取明查暗访、定期检查、突出抽查和随机复查相结合等方式查找问题,督促整改。从2009年8月起,四川日报社、四川电视台等省级媒体要设立“曝光台”,鞭策后进;省治理办要在8月中旬前组建起全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暗访工作组并启动暗访工作,要建立治理工作约谈制和通报制,约谈并督促治理工作存在突出问题的城市和单位治理工作机构限期整改,通报批评治理工作推进不力的城市和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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