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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稳定扩大农产品出口的意见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稳定扩大农产品出口的意见
(鄂政办发〔2009〕69号)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扩大农业对外开放,提高农业统筹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能力,有效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对农业的影响,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就稳定扩大农产品出口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稳定扩大农产品出口的重要意义

  我省是农业大省,农业资源丰富,粮棉油菜猪禽及淡水产品总量位居全国前列,不仅较好地满足了省内需求,而且许多产品销往全国各地,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保障农产品有效供给作出了积极贡献。同时,一些优势特色农产品如食用菌、水果、茶叶、蔬菜、生猪、禽蛋、淡水小龙虾、鮰鱼、蜂产品等出口到100多个国家和地区,全省农产品出口额从2002年的168亿美元增加到2008年的631亿美元,年均增长247%。农产品出口作为农业“走出去”的重要形式,有利于在更大范围内寻求农业发展空间,有利于增强我省农业参与竞争的主动性,有利于发挥我省农业优势、壮大优势特色产业,有利于促进我省农业持续稳定发展和农民持续快速增收,为更好地利用国际国内两种资源、两个市场找到了突破口和努力方向。但我省农产品出口方面也存在诸多不足,突出体现在农产品出口总额少,出口企业规模小,精深加工产品少,品牌缺乏,市场竞争力不强等方面。尤其是当前受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农产品消费特别是高端加工产品的消费萎缩,农产品价格下行压力增大,出口减少,不仅直接影响到外向型农业企业的生存和发展,而且影响到农民生产发展和农民增收。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正确分析形势,强化措施,稳定扩大农产品出口。

  二、明确推进农产品出口的指导思想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立足于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农村和谐,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以区域特色农业和出口基地建设为基础,以科技为支撑,创新机制,调整结构,确保农产品出口稳定扩大,确保农业外向度稳步提升,确保农业竞争力不断增强。

  (二)工作目标。力争通过3-4年的努力,培植八大优势特色农产品出口生产加工基地:食用菌出口基地(随州及周边地区)、蔬菜出口基地(武汉周边及鄂西北地区)、茶叶出口基地(恩施、宜昌、咸宁、黄冈山区)、淡水产品出口基地(江汉平原)、水果出口基地(宜昌及周边地区)、活猪和禽蛋出口基地(长江流域地区)、食品、饲料添加剂出口基地(宜昌)、特色产品出口基地(武汉及孝感的蜂产品、恩施的山野菜和烟叶、鄂西及鄂西北的中药材、随州的大蒜、鄂东的蚕丝等);培育2-3家农产品出口超过5000万美元、10家出口超过2000万美元、30家出口超过1000万美元的大型出口企业;创2-3个出口农产品知名品牌;农产品出口总额突破10亿美元;在武汉城市圈建立出口农产品加工群和物流中心,建立出口农产品贸易服务体系、科技支撑体系、政策支持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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