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大型活动及重要节会财务部按照执(组)委会工作方案及具体要求,审核、汇总执(组)委会各部门经费预算,经执(组)委会主管领导批准后报市财政局。
(二)市财政局相关支出处室对大型活动及重要节会经费预算进行审核,本着“合理、节简”的原则,提出预算安排意见,经局领导同意后,按规定程序报市政府审批。
(三)市财政局相关支出处室和大型活动及重要节会财务部要认真执行市政府批准的经费预算,及时将预算数分解落实到执(组)委会各部门。
(四)大型活动及重要节会结束后,大型活动及重要节会财务部要及时办理各项资金往来清缴和经费收支决算,向主管领导汇报情况。市财政局相关支出处室负责对大型活动及重要节会经费决算进行审核,经局领导同意后,按规定程序报市政府审批。大型活动及重要节会经费如有结余,要及时汇缴国库;经费缺口部分,市财政局按照政府批准的决算,及时调整预算并下达计划。
三、财务管理
(一)大型活动及重要节会经费由执(组)委会财务部统一管理,执(组)委会各个职能部门实行报账制度。各个职能部门需选派一名主管领导和一名报账员,具体负责大型活动及重要节会期间本部门的经费收支、资产管理、报账等事项。各部门所有支出(含预借经费)均由具体经办的单位领导和部门领导签署意见、财务部审核,经执(组)委会具有审批权限的秘书长审批后,由报账员到财务部办理报销或借款手续。财务部不得与报账员以外的其他工作人员办理结算。5万元以下的支出由执(组)委会秘书长指定的副秘书长审批;5万元以上的支出由执(组)委会秘书长审批。
(二)大型活动及重要节会经费各项支出安排应符合会议费、差旅费、行政经费等支出管理的相关规定,属于政府采购目录范围内的支出项目必须附政府采购审批手续,做到手续齐全、票据合规。
1、所有原始发票单位名称必须填写为:ΧΧ大型活动及重要节会执(组)委会,票面金额清晰、印章齐全、大小写相符。
2、二十万元以上的开支项目,需提前三天以书面形式向财务部提出申请,以便统一调度资金,保证各部门工作正常开展。
3、各部门所需办公用房和食宿,需以书面形式报执(组)委会办公室审定,由办公室统一安排,超范围、超标准的开支,费用自理。
4、需要聘用临时工作人员的,报执(组)委会批准。各项劳务类支出,除写明劳务人员姓名、所付劳务报酬外,必须附上其身份证复印件。两万元以上的劳务支出要附劳务合同书,并出具所得税完税证明。
5、差旅费支出,要附差旅费报销单,写明出差事由及出差人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