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落实开学后的相关防控措施。一是各县(市)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市属各技工院校、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要认真落实对学生和教职员工的晨检、因病缺课登记追踪制度,对因病缺勤的校内人员进行病因追查与登记制度。二是完善信息收集报送渠道,保障信息畅通,对出现不明原因发热、流感症状的师生,所在学校要在2小时内向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辖区疾控机构报告,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三是要相互配合,搞好防控工作,各县(市)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要积极配合疾控人员开展流调工作,并对疫情现场做好相应的消杀工作,并认真接受卫生部门对防控给与相应的指导。四是严格责任追究制度,对在疫情防控过程中出现的瞒报、谎报、缓报、漏报等现象,以及在防控、救治过程中措施落实不到位,贻误防治时机,社会影响恶劣,造成严重后果的,将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依法予以严肃处理。
(三)加强防控工作的督导。各县(市)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市属各技工院校、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要高度重视防控工作,在开学期间,要组织安排有关人员每天对所属学校和本单位防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现场督导检查,并及时将督导情况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职业技能开发处。
四、加大宣传力度,强化防控意识
各级技工院校、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要通过校园网、发放宣传单、张贴宣传图画、专题讲座、班会、黑板报等形式对学生、教职员工开展甲型H1N1流感防控知识宣传,使广大学生和教职员工了解甲型H1N1流感的具体特点和防控措施,做好自我防护,出现发热、流感样症状及时报告或到医疗机构就诊。在搞好宣传教育的同时,要教育师生认识到甲型H1N1流感是可防、可控、可治的,消除不必要的恐慌情绪,达到有效防控的目的。要组织校医院、校医或负责学校卫生工作的人员参加甲型H1N1流感防控知识及技术的培训和演练,有效掌握防控知识,做好防控指导工作。
五、加强校内管理,培养文明卫生行为
各级技工院校、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在开学前要集中开展校内环境卫生整治活动,彻底清理卫生死角,对教室、宿舍、食堂等公共场所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消杀工作,有效阻断甲型H1N1流感等传染的传播。开学后对食堂、教室、宿舍和厕所等公共场所定期进行清扫和检查,保持好教室、图书馆(阅览室)、教研室、宿舍等学生和教职员工学习、工作、生活场所的卫生和空气流通。严格执行定期对教室、宿舍等公共场所的消杀规定,消杀要全面、彻底。教育学生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倡导文明卫生行为,做到勤洗手、吃熟食、喝开水、多通风、勤晒衣被、不随地吐痰等习惯,从我做起,杜绝疾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