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技工院校、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郑劳社职技〔2009〕47号)
各县(市)、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属各技工院校、民办职业培训学校:
目前,各技工院校、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开学在即,为进一步做好我市技工院校、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开学期间及开学后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避免甲型H1N1流感疫情在各学校传播扩散,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为广大师生提供一个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现就技工院校、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做好甲型H1N1流感的防控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我局成立以局总职业指导师张春生为组长的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各县(市)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分管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局领导、市属各技工院校院长(校长)、民办职业培训学校校长为小组成员。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职业技能开发处,魏金生处长任办公室主任。
各县(市)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属各技工院校、民办职业培训学校依据本单位实际情况成立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小组,分管领导和学校校长要亲自挂帅,明确工作职责,制定应急防控预案。依法、科学、有效开展防控工作。确保思想认识、组织管理、措施落实和监督检查到位。
二、突出重点,集中做好学生开学和集中活动防控工作
根据郑州市《郑州市甲型H1N1流感应急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做好学校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通知》(郑甲防办〔2009〕12号)精神,认真落实各项应急防控措施。各县(市)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要立即组织对所属各技工院校、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及组织的集体活动进行全面排查,根据相关规定责令主办单位停止除必须举办聚集型群体活动,严防甲型H1N1流感通过群体活动传播扩散,其实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市属各技工院校、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要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统一领导部署下进行全面排查,停止除必须举办聚集型群体活动,严防甲型H1N1流感通过群体活动传播扩散,其实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三、加强瘟疫检测,落实防控制度
(一)各技工院校、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要做好开学报到期间的学生、教职员工和学生家长出游信息的统计调查工作。在学生报到时学校进行调查统计学生、教职员工、学生家长开学前一周内的出国、旅游和参加夏令营等情况,要特别摸清相关人员有无到疫情流行的国家和地区出差或旅游的经历,有无和确诊病例密切接触史,所在旅游团、夏令营有无疫情爆发的情况。如有到过疫区或与确诊病例密切接触的,要求其主动居家医学观察一周。开学第一周学校负责每日填报《健康报告卡》(见附件1),实施体温测量、健康问询等晨检工作,及时掌握学生、教职员工和家长的健康状况。各县(市)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本辖区区属职业培训机构数据汇总及上报工作,各县(市)区和市属各技工院校、民办职业培训学校每日下午四点前将当天统计数据上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职业技能开发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