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明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决定


  ――负责许可烟花爆竹运输和确定运输路线,许可焰火晚会燃放,负责烟花爆竹燃放的安全管理,组织销毁处置废旧和罚没的非法烟花爆竹,侦查非法生产、买卖、储存、运输、邮寄烟花爆竹的刑事案件,并承担相应的监管责任。

  ――负责剧毒化学品的公共安全管理,对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车辆的指挥、疏导,纠正和处罚交通违法行为,对发生在道路上以及其他场所的危险化学品事故现场进行交通管制;负责危险化学品运输过程中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律法规的交通事故的处理;负责划定禁止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通行的区域;负责危险化学品运输途中停车住宿或遇有无法正常运输的情况未按规定申报的行为;负责发放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和准购证,负责审查核发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负责放射源的安全保卫和道路运输安全的监管;负责丢失和被盗放射源的立案、侦查和追缴;参与放射源的放射性污染事故应急工作。并承担相应的监管责任。

  ――负责对重大责任事故、重大劳动安全事故、工程重大安全事故、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进行立案和查处。

  9.市国土房管局。

  ――负责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组织编制全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组织建立监测、预报体系和群测群防网络,组织重大地质灾害的治理,负责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监督检查,并承担相应的监管责任。

  ――负责颁发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对矿产资源勘查、开采利用与保护进行监督管理,依法取缔非法采矿、越层越界开采、破坏、浪费矿产资源等违法行为并承担相应的监管责任。

  ――负责各类房屋的使用安全、修缮、白蚁防治和拆迁的行政管理,负责房屋安全鉴定,并承担相应的监管责任。

  10.市环保局。

  ――负责放射性物品的安全管理工作,依法查处放射性物品生产、储存、转让、使用过程中的违法行为。

  ――负责放射性废物(废源)收贮、放射性废物的监管,城市放射性废物库运行、维护及环境监测。

  ――负责危险废物处置的环境安全监督管理,依法查处危险废物产生、储存、转移、处理和处置过程中的违法行为。

  ――负责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核与辐射事件的应急监测,协助当地人民政府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负责制订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核与辐射事件的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

  11.市规划局。

  ――负责在组织编制和审查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等城市规划工作中,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组织有关部门对上述规划中所涉及的城市防火、防爆、抗震、防汛、防范自然灾害和人民防空建设规划等安全要求进行规划审查,对纳入法定规划的内容在规划管理中予以落实。并承担相应的监管责任。

  ――负责在规划选址、建设工程方案设计审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发放等阶段质量安全监管,并承担相应的监管责任。

  12.市市政委。

  ――负责组织拟订市政管理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和有关安全方面的规章制度,组织具有行业特点的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督促本行业重点单位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在职责权限范围内监督检查本行业重点单位贯彻有关安全法律法规的情况,发现违法行为,按照职责权限依法处理,超出职责权限的及时报告市政府或告知有关部门处理,并承担相应的监管责任。

  ――负责城市道路、排水、桥梁和道路照明等市政基础设施的维护管理和安全运行的监督管理,负责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等各类垃圾处理场的安全监督管理,并承担相应的监管责任。

  13.市水利局。

  ――负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安全监管。完善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管机构,严格执行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条件市场准入制度,加强施工现场危险源排查和安全生产行为的监督检查,并承担相应的监管责任。

  ――负责水利工程设施运行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水利工程勘察、设计质量安全监管;建立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安全责任制,加强工程运行安全管理和应急管理,严格执行各项水利工程运行安全管理的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并承担相应的监管责任。

  14.市卫生局。

  ――负责卫生系统安全管理工作,指导医疗卫生机构做好医疗废弃物、放射性物品安全处置管理工作。

  ――负责卫生应急工作,指导实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与应急处置;负责突发安全生产事故的医疗救援。


第 [1] [2] [3] [4] [5] [6] [7] [8] [9] 页 共[10]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