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秋冬季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通知
(杭政办发电〔2009〕39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积极主动、科学有效地应对下一阶段学校和社区甲型H1N1流感疫情,做好秋冬季全市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科学应对当前疫情新形势
根据传染病流行的自然规律以及全球甲型H1N1流感疫情传播态势,我市发生甲型H1N1流感大规模爆发流行的风险持续增加。秋冬季是季节性流感等呼吸道传染病的流行高发季节,且近期全市各类学校陆续开学,国庆节和中秋节即将来临,各类大型活动集中,全市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任务更加艰巨复杂,已成为建国60周年维稳工作的重要内容。各级、各有关部门必须站在保稳促调的政治高度,切实加强对疫情防控工作的领导,继续坚持“高度重视、积极应对、联防联控、依法科学处置”的防控原则,按照“减少二代病例、严防社区传播、加强重症救治、应对疫情变化”的防控策略,突出重点,科学有效地做好下一阶段防控工作,努力实现“着力控制社区传播、严防出现重症病例、力争不发生死亡病例”的防控目标。
二、规范有序,扎实做好秋冬季疫情防控工作
(一)加强疫情监测,密切关注疫情动态。卫生部门要进一步健全流感监测网络,规范疫情监测工作,全面掌握我市流感流行趋势,为科学制订流感防控措施提供依据。教育、民政等部门要积极配合卫生部门共同做好学校、养老机构等重点场所的疫情监测工作。
(二)规范发热门诊,做好预检分诊和疫情报告工作。各地要加强对辖区各级医疗机构发热门诊的督查和指导,进一步规范预检分诊和消毒隔离工作,严防医院内交叉感染。要增强医务人员疫情报告意识,对单位集聚性发病情况及时进行疫情分析和报告,切实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报告、早治疗”。
(三)完善医疗救治预案,严防出现重症和死亡病例。各地要及时制订适合当地实际的轻症病例居家隔离治疗管理方案,明确收治标准,规范轻症病例居家隔离治疗工作,防止因管理不力造成患者病情加重和疫情扩散现象。卫生部门要在总结前一阶段诊治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医疗救治预案,做好定点收治医疗机构物资、药品、器械、设备等物品的储备和应对可能出现的大规模疫情集中暴发的收治准备工作。要继续加强对医务人员的诊疗技术培训,提高医疗机构救治重症病例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