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财政局等四部门拟定的三亚市公务卡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四)公务卡结算方式的适用范围内的公务消费实行公务卡结算。预算单位差旅费、会议费、招待费和零星采购等5万元以下的小额公用经费支出原则上应使用公务卡结算。预算单位在职职工进行公务消费时,凡可以刷卡消费的必须使用公务卡结算,并在规定的免息期限内按照现行财务制度进行报销还款。

  (五)规范公务卡结算的基本程序。预算单位在职职工进行公务消费,使用公务卡刷卡结算,并取得相应报销凭证。在公务卡透支免息期内,凭报销凭证按照现行财务管理制度申请报销。单位财务部门登陆公务卡管理系统获取消费信息,对报销事项、报销金额进行审核,对合规事项予以报销,资金直接转入持卡人公务卡账户。

  (六)统一使用公务卡管理系统。公务卡管理系统统一使用由省财政厅研发的公务卡管理系统。

  (七)加强预算单位现金管理。实施公务卡改革后,预算单位公务消费要逐步减少现金预借。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要制订相应的管理办法,规范现金借款,加强现金管理。

  四、有关单位职责

  公务卡管理制度改革是一项综合性改革。各主管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紧密配合,加强协作,合力推进这项改革。

  (一)财政部门和人民银行作为公务卡改革主管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1.制定公务卡改革的各项规章制度。

  2.加强与银联海南分公司、各家公务卡发卡银行的协调沟通,会同相关部门积极稳妥解决改革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3.加强对发卡行、银联公司在公务卡应用推广方面的业务指导,敦促发卡行和银联公司不断加强公务卡应用方面的软、硬件设施建设;协调解决公务卡改革中涉及银行、银联公司等单位的问题。

  4.负责公务卡制度改革宣传报道,为改革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5.指导和督促各发卡行、银联海南分公司按照双方签署的协议,做好公务卡信息查询系统的维护、信息传递和资金还款等工作。并协同相关部门推动银行卡受理环境的改善。

  6.维护财政国库动态监控系统,对预算单位公务卡项下的公务消费支出和报销事项进行监控,对重大问题进行调研或组织核查。

  7.监督检查预算单位公务卡改革实施情况,确保政策执行到位。

  8.加强与有关方面的协调配合,落实与公务卡有关的配套措施建设,创造良好的公务卡用卡环境。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