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要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宣传媒体广泛宣传专项整治行动,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的单位和个人要实施跟踪报道,借助媒体曝光,促进整改的效果。
(四)要加强监督,及时总结。专项整治期间,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将适时组成督查工作组对各部门专项整治行动进行督查。各部门在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可随时向市整治办公室反馈,联系人:陈光辉,联系电话:88956406,电子邮箱:chenguanghui1343@163.com。
附件:1、2009年公众聚集场所易燃可燃装修材料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统计表
2、2009年公众聚集场所易燃可燃装修材料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基本情况登记表
3、常见装修装饰材料燃烧性能及烟气毒性
附件1:
2009年公众聚集场所易燃可燃装修材料
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统计表
填报单位:
起止时间:2月20日至 月 日
排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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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排查单位、场所
(处)
| 发现未通过建审、验收和开业前检查(处)
| 发现室内装修装饰
材料不符合要求
(处)
| 发现建筑消防设施和安全疏散等
不符合要求(处)
| 发现消防安全责任制和管理制度、教育培训
不落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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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剧院、录像厅、礼堂等
演出、放映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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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厅、卡拉OK厅、夜总会等
歌舞娱乐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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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吧、咖啡厅和具有娱乐功能的
餐馆、茶馆等餐饮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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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吧、游艺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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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浴馆、保龄球馆、旱冰场、
健身房等营业性健身、休闲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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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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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发法律文书情况
| 实施行政处罚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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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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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罚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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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火灾隐患限期整改通知书(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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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令停产停业(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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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查意见书 (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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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拘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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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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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化、工商部门吊销证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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