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亚市集中开展公众聚集场所易燃可燃装修材料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三府办〔2009〕31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区管委会,市政府各有关单位:
《三亚市集中开展公众聚集场所易燃可燃装修材料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OO九年三月四日
三亚市集中开展公众聚集场所易燃
可燃装修材料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市公众聚集场所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特别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在我市的发生,真正确保全国“两会”、博鳌亚洲论坛2009年年会期间我市的消防安全,经市政府研究决定,从3月3日至4月20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公众聚集场所易燃可燃装修材料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市政府成立公众聚集场所易燃可燃装修材料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协调、督导、检查此次全市专项整治工作。
组 长:王少山 市政府市长助理、市公安局局长
副组长:刘劲松 市公安消防局局长
王祉壮 市监察局副局长
廖民生 市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局局长
蔡仁武 三亚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
邢打胜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许家孝 市公安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消防支队,由市消防支队许为乐处长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其他成员从市公安局、市消防局、市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抽调,具体负责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策划、落实、督办以及各种材料的收集、起草和上传下达。
二、专项整治的标准
专项整治要达到“五个一”标准:排查一遍辖区内整治范围的单位和场所;处理一批违法违章的单位和个人;关停、取缔一批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单位;消除一批火灾隐患;曝光一批存在火灾隐患的单位。
三、专项整治范围和重点内容
(一)专项整治的范围是向公众开放的以下五类室内场所:
1、影剧院、录像厅、礼堂等演出、放映场所以及旅游景点的演出场所。
2、舞厅、卡拉OK厅、夜总会等歌舞娱乐场所。
3、酒吧、咖啡厅和具有娱乐功能的餐馆、茶馆等餐饮场所。
4、网吧、游艺场所。
5、洗浴馆、保龄球馆、旱冰场、健身房等营业性健身、休闲场所。
牵头分工负责落实的单位是:第1类场所由市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局牵头组织实施;第2、5类场所由市公安局牵头组织实施;第3类场所由三亚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牵头组织实施;第4类场所由市安全生产监督局牵头组织实施。其它各单位要根据牵头单位的需要积极派出本单位的人员协助牵头单位做好专项整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