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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亚市粮食清仓查库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五)成品粮库存情况检查

  重点检查地方储备成品粮的数量和质量情况。

  (六)政策性粮食财政补贴资金拨补情况检查

  重点检查2007年和2008年中央储备粮和地方储备粮保管费和轮换费是否及时足额拨补至代储企业。

  (七)重点非国有粮食经营及转化用粮企业执行统计制度情况检查

  重点检查纳入粮食流通统计范围的重点非国有粮食经营企业和转化用粮企业执行统计制度情况。选择3-5家在本市具有一定代表性的非国有粮食经营企业进行粮食库存情况的典型调查。

  二、清仓查库的组织领导

  (一)清查的组织方式

  一是自查。由市政府组织本市辖区内纳入检查范围的全部粮食企业进行自查。二是交叉普查。由省粮食清仓查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各市、县进行交叉普查。三是重点复查。由省政府组织,采取随机抽样、突击检查和暗查等多种方式,对重点市县重点企业和重点环节进行复查。四是抽查。在省政府复查的基础上,国务院抽查工作组将采取事先不打招呼、随机进行抽查。

  具体检查方法,按照《2009年全国粮食清仓查库检查方法》(以下简称《检查方法》)执行。

  (二)在地检查原则

  按照在地检查、在地统计、在地汇总的原则,逐级上报粮食清仓查库结果,并根据上级分解下达的粮食库存统计报表数据作出账实是否相符的结论。

  (三)检查人员

  普查按照“统一抽调、混合编组、综合交叉、本地回避”的原则,省领导小组办公室从各市、县和省粮食清仓查库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抽调人员组成9个检查组。各组由省粮食清仓查库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选派的处级干部担任组长。我市从各职能部门抽调5名业务骨干由市粮食局陈钟声副局长带队参加省组织的交叉普查工作。参与普查的人员不得参与对本市普查工作。

  (四)组织领导

  市政府成立三亚市粮食清仓查库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全市粮食清仓查库工作。市领导小组的成员单位有发展和改革、监察、财政、农业、审计、质量技术监督、统计、粮食、农发行等职能部门。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粮食局;办公室下设综合协调组、检查指导组、财务后勤组,负责日常工作。

  市领导小组的主要任务:一是按照省政府的统一部署,组织领导本市清仓查库工作。二是制定本市粮食清仓查库工作实施方案。三是抽调业务骨干参加省组织的粮食清仓查库工作业务培训和交叉普查工作。四是组织本市纳入清仓查库范围的全部企业开展粮食库存自查。五是协助各级工作组开展粮食库存交叉普查、复查、抽查和与粮食库存数量、质量相关的举报案件的核查等工作。六是做好本市粮食清仓查库工作的资料汇总、审核上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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