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人民政府关于销毁违法调入的槟榔苗的通告
(三府〔2009〕43号)
槟榔黄化病的病原是植原体类微生物,具有专性寄生、系统侵染的特点,其病原遍布于槟榔树各个组织器官,其病状表现为黄化型和束顶型两种症状。大部分染病植株5至7年后枯顶死亡,迄今对槟榔黄化病尚无有效的治疗方法,槟榔树还是重大国际检疫对象--椰心叶甲的寄主。该病害蔓延速度极快,前几年已造成万宁、琼海、保亭等地槟榔减产。近段时间以来,有人以营利为目的,从本省疫情发生区违法调入了大批未经检疫的槟榔苗,对我市农业、林业生产将产生极大的潜在危险,根据《
种子法》、《
植物检疫条例》有关规定,为了做好槟榔黄化病的防控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槟榔黄化病的防治工作。槟榔是我市重要的经济作物,全市种植面积5万亩。各区、镇、国营农场和有关单位要以高度的责任感,紧急行动起来,及时做好槟榔黄化病的防治工作。各区、镇、国营农场主要领导要亲临第一线,亲自指挥,落实专人负责,安排必要的资金,确保槟榔黄化病防治工作的开展。
二、实行严格的检疫制度,各区、镇、国营农场要加强槟榔种子、种苗调运管理工作,严禁从省内疫病发生地区调入槟榔种苗,严禁疫病发生地区槟榔种苗在我市繁育、种植,防止种苗带毒传播蔓延。市热作技术推广中心严格把好槟榔种苗生产许可证发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