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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海洋与渔业局关于三亚市2009年伏季休渔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1、成立领导机构,加强组织领导

  以践行科学发展观,建设生态文明,维护渔业社会稳定的高度,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对今年休渔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将休渔工作作为各级人民政府一项重要工作任务来认真组织实施。为此,我市成立2009年休渔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副市长岳进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陈森、市海洋与渔业局局长章华忠任副组长,河西区管委会、崖城镇政府、海棠湾镇政府、工商、边防、海警、消防等部门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三亚市休渔工作组织领导;沿海各区镇应成立休渔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辖区的休渔管理工作的实施。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处,李丹青任办公室主任,负责休渔日常管理工作。

  2、加强宣传教育,提高思想认识

  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等宣传工具,大力宣传休渔制度,在渔业社区、港口、码头、市场、冷库等渔业生产活动场所,悬挂宣传横幅、张贴标语,派发宣传资料,制作录音,用宣传车、船巡回广播,大力宣传国家的渔业产业政策和养护海洋渔业资源的法律法规,宣传渔业捕捞许可管理制度,增强广大渔民群众养护渔业资源意识,提高渔民群众参与休渔的自觉性。

  3、核实应休渔船,明确管理责任

  认真核准休渔对象,造册登记,张榜公布,以便渔民群众相互监督。休渔渔船原则上须返回船籍停泊休渔。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及其监督管理部门要做好规划,清理航道、泊位及港区的违章设施,保持渔港畅通,统筹安排,划定休渔渔船的停泊锚位;各区、镇及其渔业社区居委会和渔业企业要明确管理目标和责任,将管理责任和安全责任落实到具体单位和个人。

  4、开展封港执法检查,夯实休渔工作基础

  采取封港检查的形式,开展安全、护渔和休渔准备等内容的综合执法检查,要求我市应休渔船于5月16日12时前全部回港休渔;同时通知外港籍渔船回原籍港休渔。如外港籍渔船因船籍港停泊水域窄小等原因,需在三亚港停泊休渔的,应由船籍港的渔政部门向三亚渔港渔政部门统一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进入三亚渔港停泊休渔,并由船籍港的渔政部门具体落实安全管理责任。

  (二)实施阶段(5月16日12时到8月1日12时)

  主要任务:加强伏季休渔期间的各项监督管理工作,对违规行为按有关规定进行查处,确保伏季休渔工作安全、有序、顺利进行。

  1、加强港口管理

  休渔期间,实行“海上查、港口堵、市场管”等多方位管理措施,加强对渡休渔船的安全监管,积极组织和配合公安边防、消防等职能部门,采取有效措施做好渔船的防台、防火、防盗工作;建立健全值班制度,加强在港渔船的监视监控,及时掌握渔船的动态;同时利用休渔期间渔船相对集中的有利时机,组织开展“护渔2009”专项行动,不定期组织执法检查,检查渔船证件,职务船员持证,渔船安全设施配备和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对存在安全隐患或不按要求配备职务船员的及时进行整改,确保休渔渔船安全渡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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