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检查验收、总结提高阶段(10月16日至12月底)。各区镇和市直各部门要按照“制度执行推进年”活动内容和要求,明确验收标准,制定检查办法,组织人员对所属单位进行逐个检查验收,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认真做好迎接省委检查组检查的准备,并于11月20日前将总结报告报送市纪委党风廉政建设室。市纪委各派驻纪检组要加强对驻在单位开展活动情况的督促指导,并对驻在单位进行逐个检查验收。市纪委还将在普遍督促指导的基础上,组织检查验收组对部分区镇和部分市直单位进行抽查和验收,并对全市开展“制度执行推进年”活动情况进行总结,形成检查总结报告按时报送省纪委。对活动开展不好、制度执行不力、存在问题突出的单位进行通报,并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
四、基本要求
(一)要切实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区镇和市直各部门要站在落实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开展“制度执行推进年”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把“制度执行推进年”活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认真分析形势,研究制定措施,指定专人负责,抓好工作落实。党政主要领导要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亲自挂帅,亲自动员,带头学习,定期听取汇报,认真抓好整改,确保活动扎实开展。
(二)要加强协调督导,确保扎实推进。各区镇和市直各部门要妥善处理开展“制度执行推进年”活动与其他工作的关系,做到科学安排、统筹兼顾、互相促进。纪检监察机关要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明确工作职责,深入所属单位检查指导,推动活动扎实开展。要紧密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抓住关键环节,找准切入点,以点带面整体推进。要定期分析活动开展情况,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善于发现问题,敢于纠正问题,确保“制度执行推进年”活动稳步开展,扎实推进。
(三)要注重实际效果,防止形式主义。开展“制度执行推进年”活动,要着重在抓问题整改、建立完善制度措施上下功夫,在提高制度执行力上做文章,在规范权力运行、防止干部犯错误上见成效。要坚持边查边改,注重实际效果,坚决防止思想不重视、工作走过场、摆花架子、做表面文章、应付检查等问题。对推而不动、查而不改、边查边犯的要严肃处理,坚决维护制度和纪律的权威性,确保“制度执行推进年”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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