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开展创建“节约型机关(单位)”活动。
创建“节约型机关(单位)”活动,将结合评比“节能示范单位”作为一项长期工作经常性的开展。全市各单位要以“节能宣传周”活动为契机,掀起创建“节约型机关(单位)”活动的高潮。通过开展创建“节约型机关(单位)”活动,进一步增强干部职工节约能源资源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带头厉行节约,努力降低机关运行成本;关闭不必要的照明灯具,坚决制止“长明灯”的现象;坚决杜绝水龙头跑冒滴漏现象;充分利用办公用纸,自觉采取双面打印,以机关中形成办一切事情都要勤俭节约,不要铺张浪费的良好风尚。加强组织领导,完善节水、节电、节油、节约办公耗材等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公共机构节能的长效机制。通过召开“做节能表率,建设节约型机关(单位)座谈会”、动员干部职工为创建“节约型机关(单位)”献计献策、设立节能义务监督员等形式努力把创建“节约型机关(单位)”活动开展得有声有色。
(五)开展培育校园节能文化活动。
根据《2009年三亚市节能宣传周活动方案》开展“节能进学校”活动的要求,全市各中小学校,要结合本校工作实际,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节能知识讲座、节能展览及观看节能宣传影视片等主题活动和“我为节能献计策”等社会实践活动,多方面培育节能校园文化。让学生们“节约能源,从我做起”的行为,传递到家庭中去,形成青少年影响家庭、家庭影响社区、社区影响社会的社会化发展格局,进而促进全社会共同节能的行动。
六、组织领导
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活动在“市公共机构节能协调小组”领导下进行,由市政府办公室牵头,各单位自行组织实施。
市直各单位、各镇、区都要成立节能宣传周活动领导小组,切实抓好此项工作落实。要结合不同单位、不同地区实际,制定相应的“节能宣传周”活动计划或实施方案,确保活动有效开展。
“节能宣传周”活动结束后,全市各单位将活动开展情况总结于8月20日前报市政府节能减排办公室。
附件:
节能宣传周活动宣传标语
(供参考)
依法节能、全民行动
全民节约、共同行动
节约能源,从我做起
节能减排,科学发展,持续发展
节约能源,促进人与自然协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