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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三亚市委、三亚市人民政府印发《三亚市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中共三亚市委、三亚市人民政府印发《三亚市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三发〔2009〕5号)


各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各区工委和管委会,市委各部门,市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

  《三亚市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三亚市委
三亚市人民政府
2009年6月10日

三亚市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实施方案

  我市是全省文化体制改革第一批试点地区之一,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2009年6月要基本上完成改革试点工作。为确保我市文化体制改革稳步推进,取得实效,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中央、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精神,牢牢把握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紧紧围绕建设国际旅游岛和国际性热带滨海旅游城市目标,全面推进文化体制机制创新,进一步解放和发展文化生产力,努力打造“文化三亚”,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

  二、改革的总体目标

  改革的总体目标是:以发展为主题,以改革为动力,以创新体制机制为重点,建立起党委领导,政府管理,行业自律,企事业单位依法运营的管理体制和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文化市场体系。

  (一)全面完成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人事、收入分配、社会保障等三项内部制度改革,健全岗位目标责任制,增强服务功能;

  (二)实行宣传业务与经营业务“两分开”,提高新闻舆论引导能力,壮大新闻事业发展实力。

  (三)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实行公司制改造,处理好分流人员,安置好下岗人员;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壮大发展实力,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四)加大政府投入,逐步形成覆盖城乡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三、改革的任务和措施

  我市文化体制改革坚持“区别对待、分类指导、全面铺开”的工作方针,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05〕14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和支持文化企业发展两个规定的通知》(国办发〔2008〕114号)和《中共海南省委、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琼发〔2006〕19号)、《海南省人民政府印发〈海南省支持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琼府〔2007〕25号)的规定,根据《三亚市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加快文化发展总体方案》的要求,结合各文化单位的性质、职能和工作实际,采取不同的改革方式和措施,增强文化事业单位活力,提高文化企业的竞争力。通过改革,进一步繁荣公益性文化事业,发展壮大文化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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