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卫生局关于印发宁波市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方案的通知
(甬卫发〔2009〕96号)
各县(市)、区卫生局(文卫局、社管局),市卫生监督所、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现将《宁波市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地各单位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九年八月十日
宁波市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方案
为切实解决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突出问题,保障市民的饮食卫生安全,根据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浙江省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方案的通知》(浙卫发〔2009〕147号)、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波市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甬政办发〔2009〕162号)和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宁波市餐饮业规范化建设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甬食安办〔2008〕27号)的要求,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解决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的突出问题。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突出重点、带动全面、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坚持集中整治与长效机制建设相结合、企业自律与政府监管相结合,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维护餐饮服务环节正常经营秩序,促进餐饮服务业持续健康发展,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二)总体目标
通过集中整顿,力争至2010年底全市餐饮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逐步完善,餐饮服务环节行政执法和技术支撑队伍得到加强,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进一步落实,餐饮服务行业自律意识显著增强,无证经营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农家乐、小型餐饮单位食品安全水平得到明显提高,人民群众餐饮消费食品安全得到切实保障。
二、整顿重点
(一)重点对象
小型餐饮单位、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农家乐、游客定点接待单位或旅游景区餐饮单位。
(二)重点区域
城乡结合部、中心镇和小餐饮行业比较集中的区域,以及无证经营问题突出区域。
(三)重点任务
1.整顿小餐饮无证经营及“脏、乱、差”等卫生问题。
2.查处采购、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等行为。
3.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超过标准规定的范围、限量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
4.加大餐饮单位凉菜、快餐盒饭等高风险食品和餐具清洗消毒等关键控制点的监督检查力度,有效预防控制群体性食物中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