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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卫生局关于加强莫拉克台风灾后医疗卫生工作的紧急通知

宁波市卫生局关于加强莫拉克台风灾后医疗卫生工作的紧急通知
(甬卫发〔2009〕101号)


各县(市)区卫生局(文卫局、社管局)、市级医疗卫生单位:
  今年第8号强台风“莫拉克”从6日开始影响我市,至今已有5天,目前台风影响还没有完全过去,险情还没有根本排除,灾情还在继续。市委巴音朝鲁书记在8月10日下午全市抗台救灾工作视频会议上明确提出,各地各部门要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把抢险救灾和恢复生产生活秩序作为当前压倒一切的任务来抓,切实加强领导,强化救灾措施,加大保障力度,努力把台风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确保受灾群众有饭吃、有衣穿、有房住、有水喝、有病及时医治。
  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的重要指示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全市卫生系统干部职工要将救灾工作作为当前首要任务,抓紧、抓好、抓实灾后医疗卫生防疫工作。主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切实强化疫情监测报告
  各地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灾后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和报告工作,特别是受灾严重地区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实行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各地要重点加强灾后急性肠道传染病、钩端螺旋体病、流行性出血热、乙脑等夏秋季传染病的监测工作,积极开展病媒生物监测,掌握辖区传染病疫情动态,加强分析和预警,及时准确报告疫情。对灾害导致的重大传染病疫情及其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各地卫生行政部门要在第一时间上报宁波市卫生局。各地要按照信息发布的有关规定,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布灾区传染病疫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情况。
  二、全面落实灾后防疫工作
  各地卫生行政部门要落实岗位职责,全程跟踪灾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情况。落实疫情处置必须的人员、物资、技术和设备,及时组织医疗卫生机构和卫生应急队伍开展灾后防疫工作,全力防止发生灾害相关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旦灾区发生重大传染病疫情和其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当地卫生行政部门要按照相关应急预案和工作方案,迅速组织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监督机构开展核实诊断、现场流行病学调查、标本采集与检测等工作,积极有效落实各项控制措施,防止事件进一步发展。
  三、切实加大卫生监督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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