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任务
| 主要内容、要求及措施
| 牵头单位
| 责任单位
| 完成时间
节点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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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车辆乱停放现象的整治
| 1、重罚车辆违法停放的行为,重点为解放路、河西路春园段、胜利路、河东路、祥瑞路、团结街、商品街、港华街等占用车行道、人行道违法停放车辆的行为进行严罚。
|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 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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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加强对摩托车、非机动车停放点的管理,取缔擅自设置的停放点,规范经批准设置的停放点,做到停车进场进点,停放有序。
|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交通局
| 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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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恢复建筑配套停车场功能,重点恢复大型公共建筑、写字楼、宾馆、市场等原有停车场功能。
|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 市规划建设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 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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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出台实施道路临时停车场专项规划,按专项规划对主城区范围内停车场进行重新调整。
|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规划建设局、市交通局、市发展和改革局
| 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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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加大对违章入市、无牌无证、假牌假证、非法拼装、超期报废、非法营运的机动三轮摩托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以及占道经营的农用车的查处力度,确保中心城区、城乡结合部的交通安全秩序。
|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交通局
| 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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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加大对违法入市的人力三轮车的查处力度,确保交通安全秩序。
|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 各区、各镇
| 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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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打击非法生产、改装、销售“三车”等违法行为,堵截非法生产、改装的“三车”流入市场,从源头上治理违法“三车”。
|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交通局、市工商局
| 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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