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财政局关于推进协税护税工作意见的通知
(合政办〔2009〕3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财政局拟定的《关于推进协税护税工作的意见》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九年七月十日
关于推进协税护税工作的意见
(合肥市财政局)
为进一步推进依法理财,强化税收征管,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有关规定,现就推进我市协税护税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深刻认识协税护税工作的重要意义
今年以来,全市上下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努力克服国际金融危机带来的不利影响,坚持把保增长摆在各项工作的首位,积极发挥政府调控职能,全市经济继续保持平稳较快增长势头,财政支撑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但随着市场经济发展的日益活跃,各类经济主体和经济行为日益多元化、复杂化,在社会信用体系、相关政策制度不尽完善的情况下,税收征管工作也还存在一些问题。推进协税护税,充分调动各方力量,建立健全政府领导、财税主管、部门配合、司法保障、社会参与的协税护税工作机制,对于推进协税护税工作,实现涉税信息共享,培植壮大税源,依法加强税收征管,堵塞税收漏洞,有效防止税收流失,促进税收与经济协调增长,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二、建立健全协税护税工作的有效机制
(一)建立纵向联动网络。以市、县(区)为重点,注重发挥乡镇、街道、开发园区及所属村(社居委)协税护税功能,建立健全市、县(区)、乡镇(街道、园区)、村(社居委)四级纵向联动的协税护税网络,扩大协税护税范围,从源头上加强税源管理,最大限度地防止税收流失。
(二)建立信息共享制度。各地要加快协税护税信息网络建设,逐步实现部门联网,及时整理、采集、传递、交换有关涉税信息,实现信息资源共享。有关部门要发挥职能优势,落实专人负责,并及时将涉税信息反馈给财税部门,实现与财税部门信息交流的制度化和规范化。财税部门要建立科学、高效、快捷的信息处理系统,加强涉税信息的综合分析利用,全面控管税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