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三亚市委办公室、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亚市镇级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指标考核办法》的通知
(三办发〔2009〕44号)
各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各区工委和管委会,市委各部门,市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
《三亚市镇级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指标考核办法》已作修改完善,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三亚市委办公室
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9年7月31日
三亚市镇级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指标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全市6个镇均为考核对象,即海棠湾镇、田独镇、凤凰镇、天涯镇、崖城镇、育才镇。
二、考核指标
(一)人均农业增加值
(二)农民人均纯收入
(三)安全生产
(四)新农村建设
(五)劳动就业
(六)卫生发展
(七)文化建设
(八)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九)计划生育
(十)国土环境资源
三、数据来源
人均农业增加值数据由市统计局提供,农民人均纯收入数据由市农业局提供,安全生产数据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提供,新农村建设数据由市新农村建设办公室提供,劳动就业数据由市人力资源开发局提供,卫生发展数据由市卫生局提供,文化建设数据由市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局提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数据由市委政法委提供,计划生育数据由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提供,国土环境资源数据由市国土环境资源局和市园林环卫管理局提供。
四、计分标准及权重
序号
| 主指标
| 子指标
|
指标名称
| 计分标准
| 指标名称
| 指标性质
| 计分权重
|
1
| 人均农业增加值
| 16
| 人均农业增加值增加量
| 正
| 50
|
人均农业增加值增长率
| 正
| 50
|
2
| 农民人均纯收入
| 14
| 农民人均纯收入增加量
| 正
| 50
|
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率
| 正
| 50
|
3
| 安全生产
| 10
| 按照三亚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制定的考核办法进行考核
| 正
| 100
|
4
| 新农村建设
| 16
| 文明生态村覆盖率
| 正
| 10
|
村容整洁
| 正
| 35
|
管理民主
| 正
| 20
|
乡风文明
| 正
| 20
|
镇容镇貌
| 正
| 15
|
5
| 劳动就业
| 6
| 组织领导
| 正
| 20
|
宣传发动
| 正
| 20
|
资金安排
| 正
| 20
|
完成年度任务情况
| 正
| 40
|
6
| 卫生发展
| 6
| 人均卫生事业费投入
| 正
| 20
|
“五苗”接种率
| 正
| 30
|
合作医疗参合率
| 正
| 20
|
甲级村卫生室覆盖率
| 正
| 30
|
7
| 文化建设
| 6
| 镇文化中心建设
| 正
| 50
|
建制村文化室建设
| 正
| 50
|
8
|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 10
| “三个零”指标实现率
| 正
| 15
|
民间纠纷调成率
| 正
| 15
|
刑事案件发案率
| 逆
| 15
|
治安案件查处率
| 正
| 15
|
基层基础工作
| 正
| 10
|
公共安全感
| 正
| 10
|
工作经费保障
| 正
| 20
|
9
| 计划生育
| 10
| 按照《三亚市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09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评估内容》确定的综合考核总分进行考核
| 正
| 100
|
10
| 国土环境资源
| 8
| 基本农田保护系数
| 正
| 30
|
土地权属纠纷调处系数
| 正
| 30
|
生活垃圾处理系数
| 正
| 4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