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加强土地管理规范市场行为专项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5)2008年底以来扩大内需项目用地情况。重点调查用地过程中有无违法违规用地或违规向高耗能高污染项目、产能过剩行业供地问题。

  (6)农村牧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情况。重点调查流转过程中有无违背农牧民意愿强行流转、改变土地集体所有性质、改变土地用途、损害农牧民土地流转收益等问题。

  2.被征地农牧民权益保护情况。

  (1)征地补偿安置情况。主要检查征收土地是否经依法审批,是否遵守法定征地程序,是否严格执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重点关注有无非法、强行征地、降低补偿标准;有无挪用、截留、拖欠征地补偿费及被征地农牧民社会保障资金和不落实安置措施;有无农牧民上访反映滥占土地或克扣补偿资金等问题。

  (2)被征地农牧民社会保障情况。主要检查是否建立了被征地农牧民社会保障制度,是否足额落实社会保障费用,基本生活和养老保障水平是否能够做到“被征地农牧民生活水平不因征地而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重点关注有无挪用、截留、拖欠被征地农牧民社会保障资金.

  3.土地出让金收支情况。

  (1)土地出让收入征收、管理情况。主要检查土地出让收入是否及时足额征收并全额纳入预算管理。重点关注有无违规减免或变相减免、拖欠、截留、坐支土地出让收入;有无对改变规划的土地不按规定和市场价补征土地出让收入;有无违规向未缴清土地出让价款的用地单位发放土地证。

  (2)土地出让收支情况。主要检查是否按照土地出让支出预算和用途安排支出,支出是否真实、合规、有效。重点关注有无超范围使用;有无超计划、超规模举借土地储备贷款,有无套取、挪用土地储备资金。

  (二)土地开发整理情况

  1.土地开发整理资金及项目基本情况。

  重点检查土地开发整理资金(包括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的土地出让金、耕地开垦费和土地复垦费4项)的收支规模与结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数量、总体规模和实施进展情况,评估其资金使用效益。

  2.土地开发整理资金收支情况。

  主要检查资金是否及时足额征缴、全额纳入财政管理,是否专项用于基本农田建设保护、土地开发和土地整理等规定用途。重点关注有无违规减免、少征少提、资金体外循环及套取、挤占、挪用资金等问题。

  3.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实施情况。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