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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安全保障示范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2.强化安全监管能力。建立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任主任的安全生产委员会,健全安全监管机构,专职安全监管人员配备到位;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基本制度和基础台账;建立集安监、综治、信访、公安、司法、人武“六位一体”的安全监管工作机制和联合执法机制,全面履行委托执法职责,加大安全生产现场执法力度;实施中小企业和事故多发企业安全管理、技术服务“托管”模式;建立对安全监管人员的人文关怀制度和工作激励机制,对优秀安全监管干部予以重用,对安全监管人员实行特殊岗位津补贴;完善安全监管机构必需的装备和执法服装配备。

  3.全面创建安全社区。把创建安全社区作为安全保障示范工程的基石和基础平台,大力倡导“社区安全我创建,我们社区最安全”的理念,大力推广安全文化和安全科技知识,提高社区居民对安全的知晓率、参与率、满意率;充分挖掘和利用社区各类社会资源为安全服务,把安全风险防范措施落实到安全社区建设的全员、全方位、全过程之中,形成共建、共享安全与健康的创建机制,对交通、工作场所、公共场所、学校、家居等安全风险进行预防、控制和消除,扎实推进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持续改进安全状况。

  4.严格隐患排查治理。深入开展重点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和打“三非”、反“三违”、治“三超”行动;摸清所辖范围内所有企业、经济组织基本情况和重大危险源及重大隐患状况,辨识危险源点、设备、设施、场所,建立基础数据库和安全信息网络系统,实施分级监督管理和动态管理;落实重大隐患和重大危险源监控人员,重大隐患整治做到时间、经费、措施、预案和责任“五落实”,不留死角和空白点;每年至少组织1次以上应急救援演练,及时有效组织事故抢险、救援和善后工作。

  5.营造浓厚安全氛围。开展好“安全生产月”、“安康杯”、企业“零事故”等群众性安全文化活动,树立“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的安全意识;充分挖掘和利用各类社会资源为安全服务,把安全风险防范措施落实到示范建设的全员、全方位、全过程之中;实施安全生产特约监督员制度,健全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制度,充分发挥社会公众的监督作用。

  6.取得明显安全效果。各类安全事故伤亡人数下降10%以上;重大隐患限期整治率达到100%,无严重“三违”行为,无涉及安全生产问题的上级机关通报批评或媒体曝光;安全社区创建活动成效明显。

  (三)示范村居主要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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