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申办自治区第十三届运动会的通知
(内政办发〔2009〕49号)
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
内蒙古自治区运动会(以下简称全区运动会)是我区规模最大、技术水平最高的综合性运动会,每四年一届,至今已经连续举办了11届。第十二届全区运动会将于2010年在乌海市举办。
举办全区运动会,对于提高我区体育运动技术水平,推动群众体育发展,充分发挥体育的综合价值和社会功能,加强民族团结,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特别是随着奥林匹克运动的不断发展,举办国际、国内大型综合性运动会,已经成为展示经济社会发展成就,推动地方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一个良好机遇。
为充分调动各地区举办全区运动会的积极性,最大限度地优化配置体育资源,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继续采用申办的方法确定2014年第十三届全区运动会的举办地点。请各盟市参照《内蒙古自治区运动会申办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积极申办,并于2009年10月30日前将申办材料报送自治区体育局。届时,自治区人民政府将组织考察组对各申办城市进行综合考察评估后,确定第十三届全区运动会的举办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