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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三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通知

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三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通知
(龙政综〔2009〕4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国发〔2005〕42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5〕18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推动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建立健全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体系,经评选,连城客家木偶戏等8个项目为第三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现予公布。

  希望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认真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管理工作,为弘扬中华文化,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做出新的贡献。

  附件:龙岩市第三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

龙岩市人民政府

二○○九年二月十八日

  附件:
  龙岩市第三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

  一、戏曲

  序号             项目名称            申报地区或单位

  1             连城客家木偶戏           连城县民间文化艺术研究所

  二、民间手工技艺

  序号             项目名称            申报地区或单位

  2             长汀客家菜             长汀县文体局

  3             连城四堡锡器制作技艺        连城县民间文化艺术研究所

  4             连城地瓜干制作技艺         连城县民间文化艺术研究所

  三、杂技与竞技

  序号             项目名称            申报地区或单位

  5             连城拳               连城县民间文化艺术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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