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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的通知


  三、进一步夯实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基础工作

  认真分析全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下大力气抓好基础建设,推动“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长效工作机制完善。一要健全完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制。要按照建立社会化管理体制体系要求,完善服务管理各项制度。公安部门要以户籍管理为基础,围绕“以房管人”这个核心,加快完善流动人口信息管理、出租房屋管理等工作步伐,全面、准确掌握情况。劳动部门要加大流动人口就业培训力度,结合规范劳动力市场尽快出台流动人口就业优惠政策,加强外来务工人员的引导工作。计生部门要结合计生工作,落实完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发证、验证及落实避孕节育,加强“双查”工作和流动人口计生责任书签订服务管理工作力度,其它相关职能部门应根据各自职能制定相应的服务管理措施。二要健全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制度。市、县(市、区)流动人口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每季召开一次成员单位联席会,了解掌握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进展情况,分析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安排部署各阶段专项工作,总结推广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的经验和做法。三要切实落实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经费保障。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改革和加强城乡社区警务工作的意见》(岩委[2008]50号)文件要求,将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所需经费按2:4:4比例纳入市、县、乡镇(街道)年度财政预算。2009年4月底前各县(市、区)流口办应将协管员配备人员花名册,县乡经费预算情况报市流动人口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强化服务措施,全面提升管理水平

  要坚持寓管理于服务之中,全方位为外来人员提供优质服务。全面推行“一站式”、“一证式”服务模式,公安、劳动、计生、建设(房管)、工商、税务等有关部门要将服务职能延伸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站,实行“一站式”服务。改革暂住人口现行暂住证、婚育证明、劳动就业等管理制度,建立全市统一的暂住人口居住证制度,做好暂住人口居住证与全省统一对接准备工作。实行“一证式”管理,充分发挥居住证的功能作用。逐步实现流动人口凭居住证在社会保障、医疗卫生、计生服务、子女就学、住房政策、职业介绍、法律援助等方面与居住地居民享受平等权益,并履行相应的社会和法定义务。

  五、强化部门协作配合,形成服务管理工作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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