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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龙岩市2008年度第10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征收土地方案的公告


  附表二:
  2008年第10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征地补偿标准一览表
地块编号镇(村)名地类面积(公顷)面积(亩)补偿标准  (万元/亩)各村补偿费用(万元)
2008/10/1龙门镇龙门村水田1.142117.13 4205.5900
菜地1.142217.13 8
2008/10/2南城新陂菜地0.11.50 8.813.2000
2008/10/3东肖黄邦水田4.661369.92 4849.3540
菜地4.661369.92 8
旱地0.07981.20 3.2
园地0.16642.50 2.6
合  计11.9531179.30  1068.1440
  备注:城市规划区内征地补偿标准按龙岩市人民政府(龙政综[2005]311号)规定标准补偿,以上补偿标准为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等费用包干补偿标准。其它农用地参照非经济林补偿标准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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