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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龙岩市2008年度第10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征收土地方案的公告


  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或其它有关证明材料,到指定的地点办理征地补偿登记,请互相转告。

  凡从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现场调查之日起,抢建、抢种的地上附着物不予办理补偿登记。

登记时间

  登记地点

  复核时间

  月 日-  月  日

  各村部

   月 日-  月 日



  七、根据《福建省建设用地审查报批规定》(闽土[1999]126号),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规定期限内不办理征地补偿登记,视为放弃其应有的权益。

  特此公告。

龙岩市人民政府

二○○九年三月十八日

  附表一:
  龙岩市2008年第10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土地分类表

  单位:公顷
地块单位名称项目名称单位权属类别面积总计农用地建设用地
农用地合计耕地园地其它农用地住宅用地
耕地小计灌溉水田旱地菜地田坎农村宅基地
2008/10/1龙岩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龙门农贸市场龙门村征用集体土地2.28432.28432.28431.142101.1422000
2008/10/2新罗区南城新陂社区居委会新陂社区服务楼新陂居委会征用集体土地0.10.10.1000.1000
2008/10/3龙岩市经济适用房服务中心南芳小区黄邦村征用集体土地11.81929.56889.40244.66130.07984.66130.166402.2504
合计 14.203511.953111.78675.80340.07985.90350.166402.2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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