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对上杭县双高普九工作督导评估核查的反馈意见
(龙政综〔2009〕68号)
上杭县人民政府: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和《福建省教育厅关于〈福建省高水平高质量普及九年义务教育评估标准和验收办法〉通知》的要求,市政府组织了“双高普九”工作核查组,于3月2日至6日对你县实施“双高普九”工作进行核查。市核查组审阅了你县实施“双高普九”工作的有关材料,走访调查了县财政局、地税局、教育局等相关职能部门,深入到14个乡镇、2个税务所、1所职业学校、11所中学、18所小学、1所特教学校、9所幼儿园调查验证。现将核查的意见反馈如下:
一、主要做法与成效
1、确立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有序有效地推进“双高普九”工作的实施。
上杭县委、县政府确立了教育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的重要地位。在《上杭县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中明确规定:优先发展教育事业,全面实现“双高普九”,加快发展学前教育、高中教育,促进各类教育协调发展。同时制定了“十一五”教育发展的专项规划及“双高普九”的实施规划。召开了“双高普九”动员大会,成立了领导小组,与乡镇签订了“双高普九”责任书,对乡镇的实施工作开展了督导评估,对相关职能部门也分解了教育职责,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在全县范围内形成了共识,科教兴县的战略得以确立和实施。
为了如期实现“双高普九”的规划目标,上杭县从三方面着手:一是制定了相关的政策,划拨了“双高普九”的专项经费,适时地调整了学校的布局,整合了教育资源,优化了教育结构,扩大了优质学校学位;二是实施了危房改造,加快了配套校舍的建设,按标准添置了教学仪器设施,完成了信息技术教育装备;三是加强学校内部管理,全面提高教师的素质,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全面提高普及水准。有序有效地推进了“双高普九”工作的实施。
2、教育经费依法依规落实到位,教育发展开始呈现公平均衡态势。
上杭县教育经费中的“三个增长”达到了法定的标准。教师工资统一由国库发放,规范中小学教师津贴补贴政策落实到位。特殊教育教师和边远山区教师享有津补贴。“两免一补”资金能通过资金专户及时拨付到位。校舍维护资金县级配套纳入财政预算,上级下拨资金无出现截流挪用现象,做到及时足额拨付。教师继续教育经费,能按教师工资总额的1.54%预算,2008年及时足额拨付了150万元。教育附加费征收率达97.04%。2008年投入幼儿教育经费150万元。教育经费的投入呈现出了公平均衡态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