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交通厅关于省十一届人大二次会议舟17号建议的答复
(浙交提〔2009〕84号)
周艳、徐波、邱安全、陈秋萍、邱亚芬、王伟等6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发挥嵊泗区位资源优势着力推进江海联运为长江流域经济发展提供港口平台的建议悉。经我厅研究,并综合省发改委意见,现答复如下:
海船和河船因安全技术标准的差异导致了船型的很大差异。对于以内河航行为主但到河口水域需要进入海区的航线,如单纯用海船则不经济,但简单使用河船在海上航行则不安全。因此,在嵊泗发展江海直达运输,需要根据航线的特点制定特定的船舶技术规范和标准,以及特定的船舶航行管理措施,这些均是交通运输部及部属海事局的职责范围。
目前交通运输部为支持上海航运中心的发展,已经有了同意开展特定航线江海联运的先例,中国船级社已就特定航线(长江经吴淞口沿北航道至洋山港、马迹山、绿华山、杭州湾北仑港航线)制定了检验指南,上海海事局也已经制定了相应的管理规定,长江至洋山港的江海联运集装箱船已经开始运营。关于长江至嵊泗开展江海联运的问题,根据嵊泗的实际情况,我厅将建议有关部门对矿砂运输的江海直达船型开展技术研究,在研究基础上提出相关管理建议,报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审批。
关于嵊泗港口的江海联运功能定位,我厅对此一直十分重视,并加大了建设的力度。根据今年4月获批的《宁波-舟山港总体规划》,位于嵊泗的泗礁港区主要承担大宗散货的储存和中转运输服务,目前该区域的马迹山港区已建成2个30万吨级大型矿石接卸泊位和1-5万吨级装船泊位与之相配套的大型矿石中转基地;位于绿华山港区中的嵊山、枸杞、东西绿华山和花鸟等诸岛定位为以水上过驳、水水中转为主,目前正在建设的绿华减载平台。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厅将继续关注和支持嵊泗港口的发展,继续深化研究宁波-舟山港江海联运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