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对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办件实行日清周结制的通知
(龙政综〔2009〕9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中央、省、市属各企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巩固部门内部相对集中行政审批职能改革成果,提高审批效率、方便群众办事,经研究决定,对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办件实行日清周结制的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级各部门应认真贯彻落实部门内部相对集中行政审批职能改革的要求,审批科(股)必须成建制进驻窗口;审批科(股)长或审批科(股)负责人必须进驻窗口上班;各部门必须充分授权窗口,确保窗口有权办事、能办成事,做到办件日清周结。
二、程序简便的行政审批事项,由部门授权给窗口当场或当日即予直接办结。
三、其它审批事项原则上必须一周内办结(原承诺时限少于五日的按原规定执行),由部门授权进驻行政服务中心的审批科(股)长或审批科(股)负责人审签办结。
四、各部门分管行政审批工作的领导每周五上午必须到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办公,现场组织复杂事项的办理。分管行政审批工作的领导周五上午无法到岗的应委托B岗领导到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办公。部门领导到窗口办公实行签到制,并由行政服务中心每月汇总后报市政府督查室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