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永武高速公路施工期间禁止非施工车辆及人员通行的通告
(通告〔2009〕5号)
永武高速公路已进入工程建设的关键阶段,正全面进行路基扫尾、路面铺筑、房建及机电、绿化的施工。但是目前永武高速公路沿线存在非施工车辆、人员随意进入施工现场,高速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内违法修建坟墓及其它未经批准的地面建筑物等问题,严重影响了高速公路的正常施工,造成极大的交通安全隐患。为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创造良好的施工环境,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永武高速公路建成通车为止,禁止任何非施工车辆、行人从施工便道、互通入口或从其它地方进入永武高速公路施工现场及在路基上通行。
二、禁止沿线任何单位或个人在现有施工便道及永武高速公路路基、边坡等属于高速公路地界路段放养牲畜、家禽等。禁止在高速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内违法修建坟墓及其它未经批准的地面建筑物(高速公路两侧隔离栏以外不少于50米,互通立交不少于100米的区域及第一重山视线范围内)。
三、禁止沿线任何单位或个人擅自恢复施工单位已弃用的施工便道进入高速公路施工现场并通行。
四、沿线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确实做好宣传工作,做到家喻户晓;积极主动地配合永武高速公路各参建单位做好施工安全工作,营造良好的施工环境。
五、永武高速公路各参建单位要加强施工便道、互通口交通安全的管理。设置警示标志;在主要路段、重要路口派专人看守;加大日常的巡查,发现有强行进入、通行的非施工车辆、人员,应及时予以制止并报告当地公安交警部门。
六、凡违反本通告第一条至第三条规定的,由有关职能部门依法予以查处。对于违反本通告不听业主、施工单位劝阻强行进入、通行的非施工车辆及人员,将严肃进行处理;严重影响工程建设,造成交通事故,情节特别严重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