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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等关于2009年全省节能宣传月活动安排意见的通知


  四、各地发展改革委(经委、工经委、工业局)要会同联合主办单位搞好本地区的节能宣传月活动,加强组织协调,制定和实施操作性和针对性较强的宣传方案,并安排专项经费支持节能宣传。通过举办展览展示会、技术研讨会、产品推广会,印制宣传画,播放公益广告等方式,大力推广高效节能产品。在市委、市政府所在地标志性建筑顶部树立大型、长期宣传标语。按照省政府企业服务年活动,继续认真组织开展全省“免费节能诊断服务企业发展”活动。

  五、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组织动员各类学校开展以节能为主要内容、丰富多彩的学校主题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大力营造节能校园文化。各级科技部门要开展节能创新成果宣传,通过举办节能科技展示等把先进的节能技术推向市场。各级工业和信息化管理部门要集中宣传我省在工业领域取得的节能成效。各级环保部门要向社会广泛宣传节能减排的重要意义和国家及省所采取的政策措施,进一步促进减排责任的落实,积极引导企事业单位加大节能环保投入。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积极宣传发展节能省地环保型建筑和绿色建筑的重要意义和成果,以及国家和省采取的政策措施。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要大力宣传交通节能成效,推行节能驾驶和操作,全面提高从业人员节能意识与操作水平,倡导节约型的交通消费模式。各级农业部门要继续深入开展节能减排农村行活动,积极开展沼气利用、测土配方施肥等农村节能减排技术宣传,大力推广节能型产品和技术。各级商务部门要在商务流通领域宣传节能的重要性,鼓励提倡商业流通企业采取节能措施,扩大节能型产品的销售使用;组织宣传活动推广使用散装水泥;积极发挥流通领域的引导作用,抑制过度包装。各级国资委要督促国有大中型企业在实现国家“十一五”节能目标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积极调动行业协会开展节能宣传。各级广播影视部门要制定重点宣传报道方 案,集中开展节能宣传报道,形成良好社会氛围。各级工会要继续深入开展“我为节能减排做贡献”活动,引导职工立足岗位,积极开展“五小”活动和合理化建议活动,加强职工节能减排义务监督员队伍建设,充分发挥职工监督作用。各级共青团组织要积极开展青少年节能宣传活动,引导青少年增强资源意识和节约意识,扎实推进节能减排青年攻坚行动。

  各相关行业协会等单位要积极配合开展宣传活动。

  活动结束后,各省辖市发展改革委(经委、工经委、工业局)要会同联合主办单位对节能宣传月活动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并对今后的活动提出意见,于7月25日前将书面总结材料报送省发展改革委,同时抄送其他主办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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