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早籼稻、中晚籼稻分别上市前,各有关县(市、区)粮食购销公司和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根据当地粮食收购市场价格行情走势、储备粮质量要求,确定当地储备订单粮食收购价格,并公开挂牌收购。为减少市场价格波动对收购工作的影响,收购期限一般掌握在订单粮食品种登场上市后两个月内。在收购期限内,当市场粮食收购价低于或等于我省确定的最低收购价时,及时启动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各级储备订单粮食按最低收购价收购。
(五)储备订单粮食收购价款筹措办法
有关县(市、区)粮食购销公司和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收购各级储备订单粮食所需的资金,由当地农发行按照“以销定贷、以效定贷”的信贷政策,依据收购计划数量、价格和收购进度给予保证。
(六)订单收购粮食的销售处理
各有关县(市、区)粮食购销公司根据我市下达的各级储备订单收购计划收购的粮食,在确保本县储备轮换粮源的情况下,必须优先售给市粮食储备直属库、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具体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双方对价格无法协商一致,各有关县(市、区)粮食购销公司可自行销售已收购的粮食,回收的货款必须用于归还农发行贷款。
(七)认真协调做好储备订单粮食直补工作
各县(市、区)要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认真落实好各级储备订单粮食直接补贴政策。各县(市、区)粮食、财政、农发行等部门要在当地政府领导下,加强对储备订单粮食直补资金的监督管理,切实保障种粮农民的合法权益,让广大农民从政府惠农政策中真正得到实惠,使农民满意、政府放心。
附:
龙岩市2009年各级储备订单收购计划表
单位:吨
| 合 计
| 其 中
|
县(市、区)级
| 市 级
| 省级委托
| 省级直接
|
合 计
| 92000
| 13200
| 8800
| 20000
| 50000
|
新 罗
| 3200
| 3200
|
|
|
|
长 汀
| 28600
| 1100
| 2000
| 1000
| 24500
|
永 定
| 2400
| 1700
|
| 700
|
|
上 杭
| 38600
| 1800
| 3800
| 10000
| 23000
|
武 平
| 5500
| 2000
| 1000
|
| 2500
|
漳 平
| 1700
| 1700
|
|
|
|
连 城
| 12000
| 1700
| 2000
| 830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