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强化管理,着力推进素质教育,教育教学质量稳步提升。
为推进素质教育的实施,提高教育教学质量,长汀县教育局参照素质教育评估要素,分别制定了小学、初中、高中学校目标管理考评方案,根据方案,不定期地对学校进行专项检查,每学年进行一次综合评价考核,有效地规范了学校的办学行为,促进了教学常规的落实,提高了校长的管理效率,有力地推进了素质教育的实施,使长汀的教育近两年来出现了新的面貌,教育教学质量稳步提升。
(五)加强教育督导队伍建设,健全督导评估机制,认真开展对乡镇教育工作考评。
为适应新时期教育督导工作的需要,提高教育督导队伍的活力,去年底选调了三名优秀干部充实教育督导队伍。根据省《关于做好乡镇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工作的通知》精神,县组织督导评估组对全县乡镇2008年教育工作开展了督导评估,通过该项评估,使乡镇政府进一步明确了教育工作的法律责任,工作目标和任务,增强了乡镇领导依法履行教育工作职责的使命感,促进了乡镇政府进一步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地位,推进农村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三、存在问题与整改要求
(一)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加快推进“双高普九”的进程。
市对你县“双高普九”工作进行了指导,经初步检查,在“双高普九”43项指标中,仍有12项不达标。要求你县尽快召开专题会议,进行认真研究,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全面部署,将整改任务分解到乡镇和相关职能部门,并做到落实整改项目、落实整改时间、落实整改经费、落实整改责任、落实督查责任人。同时将整改方案,上报市政府及市教育局、市教育督导室。
(二)要增强依法投入意识、规范教育经费的管理使用,建立健全教育经费的保障机制。
要进一步健全财政教育经费预决算制度,规范城市教育附加费的管理和使用,对2008年城市教育附加费80.4万元使用不规范,应立即加以纠正;对2008年未拨付的教师继续教育经费69.57万元应于今年6月底前追补到位。要多渠道筹措施资金加大对教育投入力度,并向农村教育,职业教育,幼儿教育,特殊教育倾斜,并进一步健全教育经费的保障机制。
(三)要统筹安排,建立健全改善办学条件的长效机制。
县政府应根据“双高普九”和《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农村中小学合格校建设与评估的工作意见》(闽教基[2008]71号)的要求,结合本县实际,制订改善办学条件的规划。对校园面积、校舍建筑面积末达标,对低标准校舍(含土木、砖木结构)建筑、各类专用教室不足的、田径运动场地不符合标准的学校,县政府要制定分年度、分片区推进办学条件均衡发展的改造工作计划。对学校用地、校舍的维护、改造,仪器、器材、设施、设备的添置,现代信息技术、设备的维护添置,课桌椅的更新维护等,县政府应制订出切实可行的政策措施,以使“双高普九”能顺利通过验收,并在验收之后,改善办学条件的工作仍持之以恒地稳步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