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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龙岩市2008年度第20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征收土地方案的公告


  附表二:
  2008年第20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征地补偿标准一览表

地块编号镇(村)名地类面积(公顷)面积(亩)补偿标准  (万元/亩)各村补偿费用
  (万元)
2008-20-1东宝山农场非经济林0.44976.75 19.7830
未利用地0.4056.08 0.5
2008-20-2洋美村园地0.56478.47 2.633.5349
非经济林0.959314.39 0.8
铁山洋头村旱地1.06615.99 3.2287.5337
菜地0.4677.01 7.6
非经济林1.938429.08 0.8
园地3.808957.13 2.6
其他农用地0.1482.22 0.8
未利用地1.272519.09 0.5
合  计11.1497167.2455 330.8516
  备注:城市规划区内征地补偿标准按龙岩市人民政府(龙政综[2005]311号)规定标准补偿,以上补偿标准为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等费用包干补偿标准。其它农用地参照非经济林补偿标准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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