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做好宣传教育。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网站等传播媒体大力宣传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和本次专项整治的有关内容,加大电视、广播对驾驶无牌无证、假牌假证、套牌三轮摩托车的典型案例曝光力度;对主要做法和取得的成效适时进行跟踪报道。要针对不同的宣传对象制作宣传单、制作横幅。尽可能联系新闻单位进行正面宣传报道,共同营造人人遵守交通安全法、文明交通的良好氛围。
6、依法严格执法。要严格依照《
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对违法行为予以纠正和处罚。对驾驶无牌无证、假牌假证、套牌三轮摩托车的,要依法查扣车辆和处罚,督促补办相应手续;对有盗抢嫌疑的,按照有关规定移交刑侦部门处理;对驾驶报废机动车的,依法吊销驾驶证件、收缴车辆并强制报废;对无证驾驶的,依法拘留;对驾驶假牌假证机动车的,依法收缴号牌、扣留车辆;对悬挂单面号牌或故意遮挡、污损号牌的,悬挂非法定号牌的,监督驾驶人当场纠正,需补办相应手续的,督促机动车所有人限期办理。
7、建立长效机制。通过专项整治,巩固整治效果,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一是积极为政府当好参谋,各部门加强相互配合,形成合力。三轮摩托车管理涉及交通、交警、工商、质检、残联等多个部门,各个部门按照各自职能在市政府领导下,各司其职,落实责任,形成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长效管理机制。交警、工商部门应积极配合,切实加大非法经营三轮摩托车和贩卖假牌、套牌三轮摩托车的查处力度。二是直属大队要结合日常路面勤务工作,定期或不定期开展查纠三轮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的工作。三是加强源头管理。车管部门协助发函调查外省三轮摩托车的牌证。驾管部门要严格三轮摩托车驾驶人的考试制度。
五、工作要求
1、严格执法,文明执勤。全体民警要严格警容风纪,范规着装,要坚持“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理念,依法查处、礼貌待人,决不允许发生粗暴执法的现象。要加强说服教育工作,处置矛盾要注重方式、方法,以理服人,文明执法,切不可因工作失误而授人以柄,严防引发群体性事件,造成被动局面和不良影响。
2、依法查处,严格处罚。在查处无牌无证假牌假证套牌三轮摩托车过程中,一定要做到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手续齐全,程序合法,严格依照法律规定办理。整治期间,在扣留、盘查、核实过程中要注意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在执法过程中,对不服从管理的违法人员以及妨碍执行公务的违法人员要依法从严处理,该吊扣驾驶证的坚决吊扣,该拘留的坚决拘留,从严从重加以处罚。发现使用假牌假证、挪用或者套用牌证的,要依法予以收缴。
3、分类处置,登记上报。对在专项整治期间的残疾车交通违法行为,要注意区分不同的对象,对非残疾人驾驶无牌车辆的,要依法查处。对查证确属残疾人的,要注重现场证据保存,由直属大队带班领导及时与市残联联系,由市残联出面处理,防止因查处残疾车引发群体性事件。
附件4:
龙岩中心城区三轮摩托车管理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及原则
以优化中心城区交通结构,提高中心城区交通管理水平,构建安全、有序、文明、畅通的交通环境为目标,按照“先疏后限、确保稳定”的原则,加强中心城区三轮摩托车管理。
二、管理措施
严禁已达报废年限三轮摩托车上道路行驶,对违反规定的,依法予以处罚,收缴并强制报废车辆。禁止三轮摩托车(含残疾人营运机动轮椅车)进入中心城区禁行区域。具体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负责,市残联配合。
三、禁行区域
严格执行龙岩市人民政府〔2000〕9号公告规定的禁行区域,即禁止三轮摩托车在西安路、南环路、溪南南路、登高东路、东风桥、北环路以内的所有道路(南环路、北环路除外)等道路上行驶。
附件5:
龙岩中心城区残疾人三轮机动轮椅车
规范运营管理专项整治方案
一、工作原则及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