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严厉打击、整治三轮摩托车销售、套牌市场,从源头上堵住不规范、不合法的三轮摩托车流入市场。
5、加强公共停车场和临时停车泊位管理
(1)全面排查中心城区范围停车场停车困难急需清理的四个办事处和西陂镇范围内停车场(点);调整居住小区停车场(点)设置;清理挪作他用的停车场(点),恢复停车场(点)的功能。
(2)对路边施划及人行道预设的临时停车泊位现状(数量、位置)开展调研,增设、调整中心城区部分道路临时停车泊位。
(3)全面排查、合理布局中心市区出租车候客点、招呼站点。
(4)根据中心城市发展要求,合理布局、建设公共停车场,并加强管理,发挥停车场应有功能。
(5)进一步强化道路停车点(位)管理和经营。
(6)区分不同区域、不同时段、不同路段,制定停车场收费政策,通过价格杠杆,鼓励车辆停放地下停车场,提高停车场(点)利用率。
五、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7月1日至7月31日
一是牵头单位及相关职能部门根据职责制定相应实施方案,并开展动员部署;二是通过新闻媒体发布整治通告,广泛宣传城区道路交通综合整治目的、要求,倡导广大干部、职工、市民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自觉文明出行、文明行车;三是通过印制城市文明交通须知,制作宣传图版,悬挂宣传横幅标语,大张旗鼓,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
(二)集中整治阶段:8月1日至11月30日
各职能部门相互配合,协同作战,集中优势力量抓住整治重点内容,全力整治城区交通秩序。
(三)巩固提高阶段:12月1日至12月31日
对整治工作进行检验回顾,总结成功做法,查找不足,及时调整,巩固深化整治成效,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认识,强化领导。开展城市道路交通综合整治工作,既是一项民生工程,也是一项市政管理系统工程。各级各部门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进一步深化认识,把思想迅速统一到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上来,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发展意识、服务意识,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使命感,切实加大工作力度,深化整治工作,努力营造一个安全有序文明畅通的交通环境。
(二)积极作为,务求成效。综合整治工作已经刻不容缓,各级各部门要发挥好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更扎实的作风,抓好整治,确保畅通。要按照各自的工作职责和任务,找出整治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安排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和实施细则,立说立行,狠抓治理。在具体工作中要把握重点,攻坚克难,持续推进。综合整治工作推进情况,各专项工作组应于每月30日前报送市城管办。
(三)落实责任,增强合力。城市道路交通综合整治是一项涉及面广的系统工程,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做到领导到位、人员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确保取得预期成效。
(四)强化督查,维护稳定。市城管办和市监察局、效能办要定期或不定期开展督查、检查活动,发现问题及时督促解决,以推动整治工作向纵深开展。同时要高度重视群众来信来访,说明情况,耐心细致做好解释工作,维护社会安定稳定。
附件:
1、龙岩中心城区道路交通组织实施方案
2、关于开展打击“非法营运”专项治理活动实施方案
3、关于开展打击涉牌涉证和违反禁行规定三轮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方案
4、龙岩中心城区三轮摩托车管理实施方案
5、龙岩中心城区残疾人三轮机动轮椅车规范运营管理专项整治方案
6、龙岩中心城区停车场(点)规范管理专项整治方案
附件1:
龙岩中心城区道路交通组织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及原则
通过科学合理组织交通流和严格管理,采取单行、禁左等措施,推动中心城区交通秩序进一步好转,拥堵区域交通流顺畅,进一步提高中心城区道路通行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