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计量工作的实施意见

  (二)推进能源计量工作

  深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认真落实供(用)能单位依法配备使用能源计量器具的规定,围绕省政府节能减排工作目标,加强能源计量基础工作。帮助企业开展能源平衡测试,指导企业加强对能源计量检测数据的运用,积极推广先进的数据采集,处理和管理系统,从工艺、检测、设备等多方面进行分析,不断深化能源计量工作,保证计量数据有效“受控”。树立一批能源计量示范单位,争创单位产品综合能耗全省先进。

  (三)实施“关注民生,计量惠民”工程

  加强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行政执法、产品质量检验等关系国计民生的计量器具的定期检定和监督管理,强化与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计量器具和定量包装商品的监督抽查,有效提高强制检定覆盖率和抽检合格率。深入开展以服务民生为主题的计量惠民系列活动,重点提高当前农村、社区医疗机构医用计量器具以及集贸市场衡器的受检率、合格率。每年对全市乡村卫生院(所)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血压计、浮标式氧气吸入器,实施免费检定,其中血压计一年检定2次,使计量工作更加深入基层,方便群众,造福百姓。

  (四)健全计量技术支持体系

  加大经济和社会发展急需的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建设力度,不断满足社会对量值传递(溯源)的需求,适应我市优势产业发展,重点项目建设和节能减排工作的需要。充分利用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和高校行业、大型企业等社会计量资源,建立企业的计量校准中心,采取有效措施,规范校准行为,提升我市计量检测校准技术服务水平。加强计量技术机构建设,进一步拓展计量校准和工程测量服务领域,组织开展基础性、实用性、应急性的新技术、新项目研究,满足经济社会发展需求。

  (五)加强计量诚信体系建设

  努力构建公平诚信的计量环境,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商会的作用,积极引导生产经营者遵守诚信计量准则。加强检定(校准)机构的公信力建设,加大对守法经营、诚信计量单位的宣传,树立一批具有行业性或区域性示范作用的诚信计量典型,为促进社会文明和谐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四、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和协作配合。计量工作是关系到经济社会发展的大事,是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技术保障。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充分认识推进计量工作的重大意义,加强对计量工作的领导,切实把计量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