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新昌至磐安公路新昌双彩互通至植林段改建工程项目建议书批复的函
(浙发改函〔2009〕145号)
省交通厅:
你厅《关于报送新昌至磐安公路新昌双彩互通至植林段改建(上三高速公路新昌双彩互通连接线)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函》(浙交函〔2009〕105号)收悉,经研究,现将主要内容批复如下:
一、建设的必要性
新昌至磐安公路新昌植林至磐安段已按二级公路标准开工建设,新昌双彩互通至植林段仅为三、四级公路,已难以满足交通量增长的需要和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该项目的建设对发挥公路整体效益,完善区域公路网络布局,促进沿线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二、建设规模和技术标准
项目起点为上三高速公路新昌双彩互通,经欧潭村,下穿上三高速公路,利用已建成的下丹溪至旧宅岙段约5.8公里,再经回山乡、雅里村,终点为植林,与在建的新昌植林至磐安段相接,路线全长约15.6公里,实际建设里程约9.8公里。
项目采用原交通部部颁《
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03)二级公路技术标准建设,设计时速60公里,路基宽10米。桥涵设计荷载公路-Ⅱ级。